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买“半价”车需索要证明

14.04.2016  08:45

  近期有媒体报道,2015年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涉及的进口汽车经过维修翻新等方式被“洗白”低价流入市场。对此,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醒湖北省消费者,购买“半价”进口汽车有风险。

  相关负责人表示,消费者在购买相关进口汽车时应注意检查确认,索要必须的进口证明文件,以及制造商的合格担保证明、产品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等随车文件。必要时,可向经销商确认车辆状况。还可以根据进口证明文件的信息登录相应品牌国内总经销商的网站,进行信息比对或向其直接咨询,避免因购买不慎而造成人身财产损失。

  据悉,2015年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现场存放的进口汽车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有的甚至完全损毁。2016年2月1日,国家质检总局专门发布了《关于天津口岸损毁汽车的风险警示通告》,要求各相关进口汽车收货人认真清理、检查事故所涉车辆并妥善处置;对自我声明或已经鉴定为不能通过合理方式修复到可安全使用的车辆,采取措施防止按照原有用途使用。

  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表示,部分涉及车辆在事故发生前已在天津口岸完成了检验检疫手续,由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了随车检验单证。事故发生后,车辆质量安全状况已经发生改变,随车检验单证不能表明车辆的现有质量状况,上述车辆不能再按照原有用途使用。对天津港“8·12”爆炸事故损毁车辆,检验检疫机构一律不予登检换证。

  截至目前,湖北省检验检疫机构尚未收到办理损毁车辆登检换证手续的申请。为保护消费者权益,检验检疫部门先后两次发布17533辆损毁车的VIN码(车辆识别号)和随车检验单编号,请消费者购车前注意进行信息比对。(记者汪文汉 通讯员卢定俭 张长弓)

(编辑 张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