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布2015年度“亮盾行动”执法打假十大典型案例
荆楚网消息(记者 瞿祥涛、陈頔 通讯员 张雪燕)3月13日,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召开湖北省质监“扶优治劣打假,服务供给改革,保障消费权益”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全省质监系统2015年度“亮盾行动”执法打假十大典型案例。
湖北海瑞斯电气科技公司生产、销售冒用他人厂名、厂址配电柜案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8月,武汉市质监局依法对武汉某地铁项目工程进行检查时,发现由湖北海瑞斯电气科技公司生产并销售、安装在该工程现场的配电柜22台,均冒用了他人厂名、商标等标识,货值金额共计16万余元。
处理结果:移送公安机关。
襄阳晴川盛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使用未经监督检验特种设备案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2月,襄阳市质监局根据群众举报,检查发现襄阳晴川盛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9台乘客电梯擅自安装非原电梯电路主板,在电梯未经安装监督检验情况下,擅自将电梯投入使用。
处理结果:处罚款,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泰州市永胜电气公司销售假冒伪劣电力电缆案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12月,襄阳市质监局根据群众举报,发现泰州市永胜电气公司销往襄阳市中心医院东津院区在建工程的4种型号电力电缆安全指标严重不合格,冒用上海红旗电缆(集团)有限公司厂名厂址,货值金额114.3万元。
处理结果:移送公安机关。
荆门市海山汽车修配公司销售不合格改装自卸汽车案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5月,荆州市质监局根据群众举报,对荆门市海山汽车修配公司销售到荆州的自卸汽车进行检查,经查车辆外廓尺寸、货箱栏板高度、最大允许总质量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货值金额为30.3万元。
处理结果:移送公安机关。
湖北源丰化工有限公司生产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复合肥产品案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5月,随州市质监局根据群众举报,发现该公司生产的“沃尔特”含氯复合肥(总养分≥45%,30吨),总养分、总氮、氯离子含量指标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复合肥料》(GB15036-2009)要求。涉案复合肥批量30吨。
处理结果: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复合化肥,处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罗某生产销售冒用“华新”水泥厂名厂址水泥产品案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1月,根据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举报,省局稽查局联合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对位于鄂州华容一处造假窝点开展了执法检查,现场查处了造假人罗某生产假冒“华新”水泥9800Kg,假冒“华新”等水泥包装袋1453条。
处理结果:移送公安机关。
湖北美维铝型材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伪造厂名厂址和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铝型材产品案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6月,省质监局依法对湖北美维铝型材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检查,经查该公司生产销售的铝型材产品伪造福建、广东等地厂名厂址,货值金额186.4万元,生产的博粤铝型材产品经检验壁厚项目不合格,货值金额4.5万元。
处理结果:责令改正,处罚款,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黄石市开发区龙翔液化气站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液化气钢瓶案
主要违法事实:黄石市质监局根据群众举报,对黄石市开发区龙翔液化气站检查发现,该公司违法充装超期未检验和超出使用年限的液化气钢瓶。
处理结果:责令改正,处罚款。
武汉奥博利尔科技公未经许可擅自从事产品质量检验案
主要违法事实:根据群众举报,省质监局依法对武汉奥博利尔科技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该公司在原取得的资质认定资格失效后,继续从事向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活动,收取家具产品检验费16.99万元。
处理结果:责令改正,处罚款,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武汉金牌电缆塑料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电线案
主要违法事实:根据群众举报,省质监局依法对武汉金牌电缆塑料公司生产的700卷电线进行抽样检查,该批产品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货值金额30.12万元。
处理结果:移送公安机关。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