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全面提高饮水安全保障能力

11.06.2014  12:05

(宣传中心 张强)按照“村村通”总体要求以及大水源、大水厂、大管网的建设思路,分片整体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和集中供水工程建设,目前,武汉、鄂州等地基本实现了城乡供水一体化。全省已建成千吨万人以上规模集中供水工程543处,占工程受益人口的80%以上。 

2012年,湖北省十次党代会明确提出了“实施农村饮水安全‘村村通’工程,确保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目标,湖北各地逐步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良性运行机制,划定水源地保护范围,加强对水源和出厂水水质保护与监测,为如期完成“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任务提供了保障。 

针对一些偏远山区、人口居住分散地区和易旱地区,湖北采取因地制宜兴修小微型水源、扩塘清淤、多窖联网等方式发展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并推广经济适用、简便易行的生物漫滤等水处理技术,提高了供水规模、保障程度和水质合格率。 

6月4日,国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组对湖北进行了考核时透露,随着工业化的进程加快,水污染形势日益严峻,保护的难度也更大了。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相对滞后,面临长汉、汉江水生态保护和南水北调水源地保护压力增大等诸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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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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