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企业污染重庆水库 损失远超千万只能罚百万
新华网重庆8月21日电(记者韩振)距离长江仅13公里的重庆巫山千丈岩水库污染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日前,湖北环保厅开出上限罚单:对直排废水的湖北建始县磺厂坪矿业有限公司罚款100万元。分析人士认为,与非法排污造成的巨大损害及非法获益相比,100万元罚款对于企业来说不过是“九牛一毛”,恐难起到有效威慑。
环保部门开出100万元罚单
13日,地处三峡库区腹地的重庆巫山县千丈岩水库,受湖北建始县磺厂坪矿业有限公司硫精矿洗矿场直排废水影响,280万立方米水体受到严重污染,被污染水体具有有机物毒性,悬浮物高达260mg/L,COD、铁分别超标0.25和30.3倍,导致周边4乡镇5万余名群众饮水困难。
目前,经过实施专家制定的治理方案,千丈岩水库水体已经恢复正常,但此次事件给当地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目前,环保部门正组织中间评审机构对遭受损失进行统计。据相关部门初步估算,仅应对此次污染当地政府采取应急供水,以及寻找新水源,并安装临时管网保障群众基本用水方面的投入,就达千万元,这还不包括水体检测、筑坝截流、水体治理等方面的投入。
为惩治非法排污企业,湖北省环保厅日前向直排废水企业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相关条款,处上限50万元罚款;依据《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处上限50万元罚款;两项违法行为并处,共计罚款100万元。
行政罚款恐难威慑企业非法排污
专家认为,100万元罚款相对于企业造成的损害及非法获利,不过是“九牛一毛”,难以真正形成有效威慑。
长期研究环境污染问题的重庆市政协委员程德安说,目前国家针对水污染的法规主要有《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以及国务院颁布的一系列行政法规,它们共同构成环境保护的法律屏障。
“虽然相关法规较为完备,但企业违法成本较低,法规威慑力有限。”程德安说,比如《水污染防治法》中,对违法排污的企业罚款往往在10万元以下,逾期不整改的在50万元以下,最多罚款数额也仅为100万元。
分析人士指出,随着环保要求越来越高,一些环保设备价格昂贵,动辄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难免一些企业抱着侥幸心理,进行违法排污。据了解,千丈岩水库的污染就是洗矿场在“生产线调试”阶段造成的,该场未按规定安装相关的治污设备。
此外,专家指出,环境执法部门消极执法也会让相关法规大打折扣。西南政法大学王安白教授表示,相关法规赋予了执法部门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即使出现环境污染事件执法部门往往“手下留情”,取下限象征性处罚了事,这进一步纵容了企业。
治理环境污染须多措并举
专家指出,环境问题事关全局,须多措并举,不给企业任何机会破坏绿水青山。
“打击环境污染,关键要从立法上增加违法成本,可以效仿欧美等国家,加大对污染企业的处罚力度。”王安白教授建议,一是加大处罚砝码,对企业形成威慑;二是丰富处罚方式,多种方式综合运用,除了罚款外,还可以通过诚信机制予以制裁,甚至动用刑事手段。
程德安认为,污染企业为地方创造了经济总量,容易得到地方执法机构的纵容和包庇。在长江经济带等经济一体化较强的区域,建议成立统一的环境污染执法机构,实行跨区域执法,破解地方保护主义。
“最根本的是要调整政绩观,不能单纯进行GDP考核,也不能以短期的GDP来考核,可以考虑将生态因素纳入考核,引导地方有更长远的视野,更注重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戴宏伟说。
据建始县环保部门负责人介绍,该部门已于21日将此案件移交给当地公安部门,相关企业负责人有望受到更严厉的惩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