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代表团审议民法典草案
5月24日,湖北代表团举行小组会议,继续审查《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审议民法典草案。
省委书记、代表团团长应勇,省委副书记、省长、代表团副团长王晓东,代表团副团长王玲、黄楚平、王立山、王忠林、周洪宇分别参加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有关部委负责同志到会或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听取审议、审查意见。
代表们认为,民法典是国之大典,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法典;是民之大本,是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作出的制度安排;是政之大纲,是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据、重要准绳。编纂民法典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现实需要,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增进人民福祉、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法典编纂工作,将编纂民法典列入党中央重要工作议程,并对编纂民法典工作任务作出总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按照党中央确定的“两步走”工作思路,统筹谋划、积极推进,体现了责任担当。民法典草案内容全面、体系完备、科学严谨,一致赞同。
代表们建议,民法典颁布后,要加大学习、宣传力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广泛开展普法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和形式,让这部重要法典进入寻常百姓家;要做好民法典与既有法律司法解释的衔接,督促有关部门尽快出台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提起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的依据;将个人健康状况纳入个人信息保护范畴;进一步明确居住权及其相关制度设计,明确小区车库的所有权,处理好小区业主和开发商的关系。
(来源:湖北日报 记者:黄俊华、王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