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从“三大方面”着手推动旅游业发展 鼓励2.5天休假
新华网武汉6月20日电(刘晓丽)湖北省政府新闻办20日召开《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会议宣布,湖北省将从加强旅游公共服务、拓展旅游投资和消费、推进乡村旅游等三方面着手,推动湖北旅游业的发展。
在加强旅游公共服务方面,未来,湖北将把旅游公路建设纳入各地综合交通规划,使全省所有景区通达等级以上公路,其中4A级以上景区通达二级及以上公路,到2020年打造5条以上示范旅游风景道。“十三五”期间,湖北还将规划建设100个以上自驾车房车露营地,补上湖北缺乏标准化的自驾车露营地短板。
同时,为推进全省智慧旅游体系建设,实现旅游智慧监管、智慧营销和智慧服务,湖北计划到2020年,全省4A级以上景区和智慧乡村旅游试点村镇将实现免费WiFi、智能导游、电子讲解、在线预订、信息推送等功能全覆盖。
在拓展旅游投资和消费方面,湖北计划改变长期以来偏重发展观光型景区、旅游住宿设施、旅行社等三大要素的习惯,今后将在培育新型旅游区、发展特色旅游商品、发展旅游装备制造业、发展长江游船产业、发展旅游文化业、发展“互联网+旅游业”和建设旅游产业园区等七大领域进行突破。
为拓展旅游投资,湖北将建立重大旅游项目促进机制,将重大旅游项目建设纳入全省整体工作部署,并加大政府综合投入。除鼓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加大对旅游企业的信贷支持,创新发展符合旅游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外,湖北还将积极探索农地和林地流转用于旅游开发的政策措施,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入股、土地合作等方式参与旅游开发。
为扩大旅游消费,湖北提出要落实和优化休假制度,激发群众旅游消费的需求。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副处长黄艳表示,要加强落实企业带薪休假制度,鼓励错峰休假,有条件的可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另外,湖北还将从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黑社”“黑导”“黑店”,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和加强投诉处理等方面来推动湖北旅游消费的增长。
在推进乡村旅游方面,湖北计划在旅游资源和基础条件较好的区域,创建一批国家和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在县(市、区)、乡(镇)层面率先实现从“景点旅游”向“全域旅游”的转变。在“十三五”期间,湖北将重点打造40个旅游强县、100个旅游名镇、200个旅游名村;建设100家乡村旅游酒店、1000家乡村旅游民宿、10000家星级农家乐,提升乡村旅游服务功能,使100万农村贫困人口通过乡村旅游脱贫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