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人民监督员有了专门的“评议厅”
图为新任省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参观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评议厅”
图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监督办主任孙灵珍为110名新任省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授课
本网讯(记者 周泽春 通讯员 高畅 摄影 蒋长顺)7月30日,刚刚在省司法厅接受新任省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证书的110名人民监督员走进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参观该院刚刚建成的“人民监督员评议厅”。
一进门,人民监督员就被评议厅内的布局和功能吸引了……三张半弧形造型设计的桌子呈圆形摆放,简洁庄重。主持人、人民监督员、办案人员各坐一方,面对面地进行互动交流,体现了对人民监督员的平等与尊重。室内四周设有观摩座位席,开展评议时,可视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任人民监督员等进行现场观摩。墙面配有70寸交互平板电脑,具备书写、PPT演示、内外网切换、视频播放、同步录音录像等多功能于一体,由信息操作平台总控制,自动切换外网、内网和非涉密网,全方位地向人民监督员展示职务犯罪案件立案台帐、案件公开信息、办案工作动态等检察工作信息,充分保障人民监督员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设计新潮有内涵,体现了尊重人民监督员监督权的理念;与高科技手段相结合,允许看内网也体现了检察院开放接受监督的诚意…我们将尽最大努力推动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完善。”人民监督员郭晓虹说。
“三方圆形的格局体现了司法民主平等参与的理念。互动平板的展示体现了公开透明的理念。独立评议和录音录像的设备,有利于增强依法监督的自觉,体现了有序参与司法。”湖北省司法厅副厅长李仁真说。
湖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郑青介绍说,建设人民监督员评议厅是湖北省检察院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进一步完善和解决过去人民监督员在评议案件时存在的监督场所不固定、视频资料保管不健全、查阅资料不便捷等问题,以更好地为人民监督员开展案件评议、查阅台帐、开展监督、了解检察工作提供良好的环境。
据了解,“人民监督员评议厅”将在该省三级检察机关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功能、统一管理的要求实行同步建设,以确保省、市两级新选任的1600余名人民监督员都能在规范、有序的环境下履行监督职责。
为什么要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历程是什么?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的程序和范围有哪些……参观活动结束后,正在湖北调研人民监督员改革工作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主任孙灵珍为110名新任省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授课。
记者了解到,去年9月,根据中央部署,最高检、司法部组织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湖北作为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试点省份,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多次进行专题研究,认真落实工作要求,及时对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人民监督员改革试点工作做了动员部署,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落实改革任务的时间表和路线图。除建设完成“人民监督员评议厅”,还制定出台了该省《人民监督员案件监督工作规程(试行)》、《人民监督员查阅职务犯罪案件台账工作规程(试行)》、《人民监督员监督事项告知工作规程(试行)》和《人民监督员案件监督评议流程图(试行)》,健全和完善了职务犯罪案件台账查阅制度、人民监督员监督事项告知制度、案件跟踪回访制度等。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该省检察机关组织人民监督员开展案件监督460件,其中涉及改革新增加情形的就有13件,位居全国检察机关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