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乡村旅游综述
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的乡村旅游,经过近20年的发展,已成为我省解决“三农”问题的一把“金钥匙”、农民脱贫致富的“金饭碗”。
解决三农问题的“金钥匙”
近年来,我省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乡村旅游已成为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改变农村落后面貌、促进农民致富增收的一把“金钥匙”。
在武陵山、大别山、秦巴山、幕阜山等集中连片扶贫开发区,有着得天独厚的绿色资源。我省通过发展旅游这一无烟工业、低碳产业,将资源进行转换,让绿水青山真正成为“金山银山”,让“绿色”转换成“金色”。一个个景区脱颖而出,一幢幢农家乐拔地而起,一个个农庄焕新颜。
产业融合为乡村旅游拓展了新空间,使农业、水利、林业、渔业资源,变成一座座“金矿”,迸发农村产业发展的新活力,“旅游+”让三次产业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绿绿葱葱”的乡村生态休闲、“红红火火”的乡村星火记忆、“荆荆有味”的农耕美食体验、楚楚动人的乡村文化创意,在荆楚大地上火了起来,让湖北乡村旅游由“一枝独秀”变为“百花争艳”。
乡村旅游的红火,增加了传统农业的附加值,也改变了地方发展的产业结构。巴东县的三峡酒业,从一间制酒小作坊发展成为三峡酒业文化旅游创业园,不仅聚集了人气,还提高了酒的知名度和效益。宜昌夷陵区大力发展乡村旅游,2015年旅游综合收入占全区GDP的17%,占第三产业的75%,在第三产业中的龙头地位更加突出。
据统计,2015年全省乡村旅游接待游客1.1亿人次,占全省接待游客总数的21.2%,实现旅游综合收入973.2亿元,占全省旅游的比重22.9%以上。传统节假日期间乡村旅游占市场份额达到60%以上。
农民脱贫致富的“金饭碗”
乡村旅游已成为农民脱贫致富的“金饭碗”,使贫困地区群众通过乡村旅游在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中得到红利。
截至目前,我省以“五级联创”(旅游强县、旅游名镇、旅游名村、星级农家乐、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为主要载体,整合各部门资金4.9亿余元,打造了20个湖北旅游强县、24个旅游名镇、97个旅游名村、11条旅游名街、346个高星级农家乐和120个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其中,2009年以来,湖北旅游部门协同省财政厅、人社厅建立农家乐创业扶持资金3.2亿元,对各地农家乐经营户给予创业扶持,直接带动就业38余万人,农民人均年增收达1800元以上。
乡村旅游的发展,也促进了创业与就业,让生产、消费、就业同地发生,农民通过旅游就业得到红利,仅发展星级农家乐,就使近4万户农民家庭年均收入达到6万元以上。统计数据显示,“十二五”以来,我省乡村旅游已带动42万人脱贫致富,占全省脱贫人口的18.6%。
在乡村旅游中,农民的文明素质也得到了提升。近五年来,全省培养乡村旅游人才120余万人。一批乡村民俗、民间优秀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保护、挖掘和传承。旅游也让农民开阔了眼界,成为传播科学知识和先进文化的重要阵地,使广大农民成为知书达礼、热情好客、开放文明的新型农民。(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