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严禁政策性粮油抵押贷款

15.04.2015  19:48

    新华网武汉4月15日电(黄艳、王明强)针对近期个别企业将政策性粮油违规抵押贷款,湖北发出风险提示,严禁将政策性粮油做质押抵押,保护国家财产安全。

    为防范政策性粮油抵质押风险,日前,经中储粮湖北分公司提议并沟通协调,中国银监会湖北监管局印发了《关于以中央政策性粮油办理抵质押贷款风险提示》,要求湖北银行业金融机构切实防范以中央政策性粮油办理抵质押贷款产生的风险。

    中储粮湖北分公司介绍,近年来,部分地区发生了粮食企业以其代为保管的中央政策性粮油(包括中央储备粮油、国家最低收购价粮食和国家临时存储粮油)向银行金融机构办理抵质押贷款导致纠纷和风险事件。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未经国务院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中央储备粮;承储企业不得以中央储备粮对外进行担保或对外清偿债务。

    如果中央政策性粮油被违规用于办理农业发展银行以外的抵质押贷款,发生风险后,贷款银行无法采取财产保全和执行措施而自行承担损失。对企业以库存粮油申请办理抵质押贷款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做好尽职调查,核实拟抵质押粮油的权属。对于无法圈定是否为中央政策性粮油的,应向有关中央储备粮直属企业进行核实,由其出具书面确认证明再行办理。(完)

(编辑 毛丽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