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两起挂牌督办案件近日宣判

29.12.2014  18:15

  近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挂牌督办案件武汉“4.21”批销淫秽盗版光盘案和湖北省“扫黄打非”办公室挂牌督办案件仙桃“3.05”制售盗版光盘案依法宣判。

  经查,自2008年以来,张某长期在武汉市从事音像制品批销业务,其销售的盗版音像制品涉及“广东音像出版社”、“珠影白天鹅音像出版社”、“吉林音像出版社”等全国多家出版单位。2014年4月21日,武汉市硚口区分局办案民警和硚口区文化市场执法人员一举捣毁了藏匿于汉正街利济南路的盗版光盘批销窝点,现场查获盗版音像制品45650张。2014年12月23日,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张某犯侵犯著作权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四万元。

  经查,2011年以来,唐某在经营佳丽音像店期间,擅自刻录复制戏曲光盘5980张,并购进音像光盘3.6万余张,意欲销售谋利。2014年3月5日,仙桃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执法人员在唐某位于仙桃市宏达路的住处查获4台刻录设备及4.2万余张侵权复制光盘。2014年12月1日,仙桃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五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