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湖北两会]加强鄂北地区水资源保护 确保一渠清水惠泽万民
鄂北地区7市县区(老河口、襄州、枣阳、随县、曾都、广水、大悟)是湖北著名的“旱包子”,由于近年来持续的特大干旱,资源性缺水和水质型缺水,已严重制约该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性发展的生态环境问题。对此,2012年7月湖北省政府举全省之力兴建“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2013年8月该工程规划获得国家水利部批复同意,2014年5月被国务院列为“全局性战略性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
“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是湖北自主投资的最大一项水利民生工程,为了将该工程建成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示范工程,当务之急,亟需对鄂北地区的水环境问题进行综合治理,确保一渠清水泽惠该地区。2015年,湖北应着力从以下5各方面入手:
科学调整水库水体功能,依法加强水库水源地保护。应尽快调整受水区内担负调蓄供水功能的水库水体功能,划定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制定受水区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实现依法治水,严格控制水产养殖等污染。
加强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尽快恢复河流水体功能。抓紧制定鄂北干旱缺水地区主要河流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与实施方案,严格排放标准,全方位开展污水收集、城镇污水处理、工业污染减排、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村连片综合整治、农业面源治理和河流水体修复等水环境系统治理工程,切实达到 “先治污后通水,先环保后用水”要求。
优化用水结构,推进区城镇发展模式和经济结构转型。鉴于受水区水资源匮乏,应采取“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城、以水定产”原则,调整和优化受水区用水结构,提高各类用水项目的环保准入要求和用水红线指标。
强化节水措施和退出机制,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发展节水型工业和农业。受水区应做到“先节水后调水”,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限制高耗水、高污染产业发展,推进工业产业结构调整;积极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按照循环经济理念,推行企业实行清洁生产和采取节水措施,提高工业用水循环利用率和废水再生回用率;农业生产也应加强节水灌溉措施,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推行耗水少、经济效益高的农业种植模式。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创新投融资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尽快改善受水区生态环境。受水区多为革命老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自身缺少改善生态环境的资金投入,应从省级层面对受水区制定有针对性的生态环境改善支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统筹国家、省级、地方、社会资金,统筹环保、国土、水利、农业、住建、林业等部门专项资金,创新社会资本融资模式,力争在水资源配置主体工程建成通水时,受水区的生态环境质量能同步得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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