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上半年反腐查处厅官24人
湖北日报讯 记者杨宏斌 通讯员金颂
“两个责任”蔚为一体,不可偏废或缺。主体责任强力推进,监督责任也须紧紧跟上。同频共振、协调共进。
攒住鞭,握紧拳,挥起剑。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不负各级党委和全省人民重托,以“把纪律挺在前面”为核心,着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营造出落实监督责任的高气压、强气场。
上半年,督促“两个责任”落实问责340人、处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党员干部3231人、反腐查处厅官24人、县处级363人、乡科级1682人……一组数字显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交出了一份漂亮的成绩单。
把纪律挺在全体党员面前
上半年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456个
“全面从严治党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今年3月,中央纪委首次提出的新要求,如一阵春雷,震撼九州。
省纪委迅速传达学习贯彻,部署全面加强纪律建设,把严明纪律的要求落实到加强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中。强化宣传、强化教育、强化担当、强化问责。
“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3至4月,省纪委协助省委,在全国率先开展全省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活动,389.9万名党员受教育。
“守纪律、讲规矩、作表率。”全省第十六个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深入推进。5000多名初任公务员、6000多名重点岗位中层干部接受廉政教育,2000多名领导干部家属配偶接受廉洁家风教育。
“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体现在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抓早抓小。
“我因为275元挨处分,教训深刻!”3月的一天,天门市竟陵街道办事处孙湾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盛平章对组织诚恳地说。今年2月,他违纪用275元公款购买贺年卡及专用有奖信封50套,寄发给数十家单位,其中包括市纪委。3月,他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这是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我省查处的金额最小的违纪行为。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从严执纪,对于党员干部违纪行为,小到“一顿饭”、“一杯酒”、“一条烟”、一次用车,即便是苗头问题或轻微违纪,也不姑息纵容。
上半年,全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456个,处理3231人,党纪政纪处分1918人。
针对“四风”隐身、变形问题,6月,省纪委启动“四项专项整治”和“三项专项治理”,反“四风”之剑挥向机关内部食堂和培训中心等。
把纪律挺在正风反腐的最前线
反腐败立案增长96.8%
省纪委指出,“把纪律挺在前面”绝不意味着正风反腐要降温,相反要求坚持“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反腐不但不会降温,反而力度会更大。
基于这样的深刻认识,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上半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反腐败立案8575件,同比增长96.8%;查处厅局级干部24人、县处级干部363人、乡科级干部1682人,分别同比增长26.3%、99.5%和99.5%。省纪委机关自办案件25件,同比增长38.9%,其中对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龙福清、荆州市原副市长马秋平等17名市厅级领导干部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巡视震慑作用进一步体现。上半年,已完成对50个县(市、区)的巡视,移交省纪委问题线索69条,移交被巡视地方问题线索4800多条。
强化经济责任审计问责。问责追责34人,其中厅级干部30人;对涉嫌严重违纪的3名领导干部立案调查。
组织协调我省国际追逃追赃工作,通过劝返、缉捕等方式成功追回外逃出国(境)人员9人。
把问责挺在督促落实监督责任的前头
调研督导覆盖17市州101个省直单位
“省地税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突出,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许国勇落实监督责任不力被免职”……7月7日,在省委落实主体责任推进会上,执纪监督问责不力的三名纪检干部被处分,其中包含两名“厅官”。
如此敢于动真碰硬,省纪委是向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发出强烈信号:监督他人者,自己也同样被监督。
督促监督责任的落地生根,需要毫不客气地强力问责,也需要层层督导、传递压力,让监督责任的落实打通“最后一公里”。
“不仅要向池塘中央扔石头,还要向池塘四周扔石头,搅活一池春水。”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侯长安用形象的比喻,说明省纪委高度重视向基层传导落实监督责任的压力。
从3月下旬起,省纪委启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监督责任的督导调研。
在为期一月的督导调研中,省纪委监察厅班子成员分别带队,组成10个调研督导组,对17个市州、直管市、林区和101个省直单位纪委(纪检组)进行了全覆盖式的调研、面对面的督导。
层层传导压力,“搅活了一池春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更加压实。
监督监督者,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坚持“打铁自身硬”,始终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教严管,开展了全省纪检监察系统作风巡查,加大了“清理门户”力度。严肃查办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防止灯下黑。
落实监督责任,踩着不变的步伐,监督永远在路上。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