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办公楼院内现“钉子坟” 回应已启动司法程序

19.03.2015  09:49
2015年3月17日,湖北远安,国土资源局下辖单位盘古矿产品运销监督管理站办公楼院内一处坟墓颇为吸引眼球,其四周已是硬化完成的水泥地面。据悉,因搬迁坟墓补偿费用问题,家属与管理站两方未达成一致,该坟墓一直“被钉子”至今。图片来源:东方ic 版权作品 请勿转载

  中新网宜昌3月18日电 (刘良伟 董晓斌)因与坟墓家属就搬迁补偿费用未达成一致,湖北远安一事业单位办公楼院内出现一处“钉子坟”。3月18日,远安县国土资源局作出回应,称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启动司法程序。

  “钉子坟”位于远安县国土资源局下辖单位盘古矿产品运销监督管理站办公楼院内,由于其四周是硬化完成的水泥地面,这处坟墓颇为吸引眼球。“钉子坟”一事经媒体报道后,远安县国土资源局迅速展开调查,并于18日通报了调查情况。

  通报称,2013年5月,为加强磷矿资源管理,远安县国土资源局改扩建盘古矿产品运销监督管理站,征收了嫘祖镇(原荷花镇)青峰村六组郑某某土地3.54亩。征地时,该宗地未见明显坟墓。

  通报表示,征地结束后,该镇青峰村五组村民范某某(现年65岁)提出其爷爷坟墓在该宗地范围内,并提出十多万补偿要求,征地专班多次与范某某商谈未果。在后来的建站过程中,范某某不断培土扩坟至现规模。

  目前,远安县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启动司法程序。(完)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