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督察局江福秀副专员赴贵州省湄潭县开展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调研
3月1日,武汉督察局副专员江福秀一行赴湄潭县调研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调研座谈会上,县长李勰汇报了湄潭县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有关工作开展情况。自2015年成为全国33个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县以来,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退出”、“两权抵押”、“新型城镇化”、“土地征收制度”等改革协同配套,强力推进,取得初步成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于2015年8月27日率先敲响全国入市“第一槌”,通过1年多的努力,共出让土地17宗、86.3亩、1526.5万元,政府收取增值收益调节金103.79万元、集体和个人实现净收益362.26万元。确立了定组织明主体、定地块明权属、定途径明方式、定比例明分配、定平台明市场的“五定”改革路径,取得了还权于集体、还利于农民、还配置于市场的“三还”成效和底线有坚守、改革有创新、修法有支撑的改革效果。实现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权同价、同地同等入市”的“四同”改革目标。
江福秀副专员充分肯定了湄潭试点改革以来的工作成效,他指出县委县政府在改革上,思路较为清晰、目标较为科学、开展规范有序并且有利于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他还要求,一是继续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从量上、质上往前推,与增减挂钩等政策结合起来;二是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在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完善多元化保障机制等方面进一步细化;三是加强耕地保护力度,贯彻领会好新出台的中央4号文件精神;四是加大土地执法力度,坚守耕地红线。
会后,江福秀副专员一行还深入兴隆镇龙凤村实地调研。省国土厅耕地保护处处长黄谷,市政府副秘书长周永发,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杨永华,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李勰,县委常委、副县长陈清松,县国土、农牧、试验办、银监办、县人行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调研。
图为座谈会现场
图为江福秀副专员在兴隆镇龙凤村实地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