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港区法院创新机制 努力探索执行工作新途径
严格规范执行工作管理机制。建立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对所有执行案件进行清理分类,建立电子档案,做到执行过程的录入及时、完整;实行案件流程化跟踪管理,对案件执行情况逐月通报,严控超执限案件发生,促进规范执行。
合理配置执行人员分工机制。2014年4月,根据新形势下执行工作的特点及执行队伍的现状,为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制定了《黄石港区人民法院分段集约执行流程管理实施办法》,变过去容易出现暗箱操作的“一人一案管到底”的传统运行模式为将每件执行案件分为综合内勤、财产查控、执行实施三个阶段分段执行,并相应成立启动组、查控组和实施组。启动组负责信息录入、制作报表、信息备案、案卷装订等后勤工作,查控组负责到银行、房产、工商、车管所等部门对被申请人财产进行调查和控制,实施组负责对可供执行的财产实施强制执行和对未能查找到财产或查找到部分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案件进行集中攻坚。经过一年多的运行,充分显示出了“全程分段、庭内集约,裁执分离、权力制衡,程序公开、效率提升”的鲜明特点,有效防止了违法执行和怠于执行,提升了执行工作的质量与效率,执行结案数较以往同期增加20%,执结时间平均缩短30天以上。
有效运用执行联动查控机制。通过加快执行信息化建设,实现快速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充分运用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在全国范围内的20家大型银行的存款进行网上查询,极大提高了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控效率;积极做好执行信息系统与社会征信系统的对接,联合公安、工商、交通、房产和金融等各职能部门,加强对被执行人人身及财产的监控;重拳惩治规避执行行为。针对当前大量被执行人规避、逃避执行的现状,认真开展了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严厉惩处规避执行的行为。对38名失信被执行人在黄石日报曝光,对故意规避执行的19名被执行人依法进行司法拘留。三年来,共对1370名失信被执行人通过银行征信备案、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悬赏执行及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进行威慑。其中有55名失信被执行人迫于压力,自动履行了法定义务。
努力推行执行和解机制。始终贯彻“和谐执行”工作理念,针对部分矛盾尖锐和容易引发不稳定因素的执行案件,要求执行人员多做说服教育工作,减少当事人的抵触情绪,引导当事人理解和服从裁判,自觉履行,以达到化解矛盾的目的。如杨某与林某、黄石某置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双方关系一度非常紧张,在执行过程中,通过执行干警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一次性给付申请执行人执行款150万元,有效化解了双方矛盾。三年来,执行和解案件189件,和解率为2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