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冀工业污水渗坑事件有最新进展 天津启动大检查 河北多人被问责

25.04.2017  12:12

中国环境报讯 综合报道 针对河北廊坊、天津等地发现多处超大规模的工业污水渗坑等问题,环境保护部已于4月19日分别与天津市政府、河北省政府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展现场调查。根据最新调查结果,两地问题基本属实,部分责任人已被追责。

天津:启动环保自查自纠大检查

事件发生后,天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李鸿忠、市长王东峰立即作出批示,要求坚决彻查、依法治理、严格问责。同时要求在全市范围开展自查自纠大检查。联合调查组将继续深入调查,对静海区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责任认定,依纪依法追责。

4月20日,天津市委、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环境保护自查自纠大检查动员会,要求以静海区渗坑污染问题为鉴,举一反三,在全市范围开展排查整治。

天津全市组成16个局级干部为组长的专项督查组,全面排查大气、水、土壤污染和生态保护等问题,同时组织17个专项环保执法检查组对各区开展交叉互查。

天津市环保局组织开展工业渗坑治理后督查,逐一检查全市2015年治理完成的92个渗坑。

此外,天津市环保局还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全面摸清周边环境状况,二是高标准科学整改治理,三是立即开展专项检查,四是加强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河北:多名责任人已被处分

事件发生后,河北省、廊坊市相关领导高度重视并作出批示,廊坊市政府成立了由市政府领导为组长的联合调查组赶赴大城县开展调查。

廊坊市纪委监察局启动问责程序,组织调查组连夜赶赴大城县开展调查工作,4月22日公布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

经纪委调查认定,大城县政府、南赵扶镇、大城县环保局均未正确履职,致使两个被严重污染的渗坑至今没有得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经廊坊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大城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刘国旺(2013年9月至2017年2月任大城县政府副县长,分管环境保护工作)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大城县人大副主任刘增怀(2011年10月至2017年2月任南赵扶镇党委书记)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马东浩(2015年11月任南赵扶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内警告处分。大城县环保局原局长李洪永,因犯贪污罪于2016年8月22日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不再处分。

此外,大城县政府副县长肖建军、大城县南赵扶镇党委书记高伟、大城县环保局局长樊军良、大城县南赵扶镇武装部长毕文记(分管环保工作)、大城县环保局环境监察中队负责人叶巍(负责南赵扶镇片区环保工作)5人任职时间较短,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同时,责成大城县纪委对其他涉案相关人员进行进一步调查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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