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基金首轮有偿使用业务“收官”
记者近日从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清洁基金)获悉,自2011年基金开展有偿使用业务以来,目前已有16个项目按期足额还本,并完成了绩效评价。这意味着清洁发展实现了委托贷款项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第一轮业务全面进入“收官”阶段。
据清洁基金副主任焦小平介绍,历经4年发展,基金有偿使用各项业务,特别是清洁发展委托贷款业务已趋于成熟,进入快速发展的新通道。由于基金有偿使用业务模式作为绿色低碳领域PPP的准确定位,加上基金有偿使用业务的成功实践,从2014年起,清洁基金加挂“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牌子,承担相关职责,基金业务由绿色低碳领域进一步拓展到整个公共产品和服务领域。
关于清洁基金所做的工作,几个方面值得一提。在抓制度建设工作中,制定出台包括《基金管理办法》《基金有偿使用管理办法》《清洁发展委托贷款管理办法》《地方财政开展清洁发展委托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在内的20余项有偿使用规章制度,对项目管理、风险控制、资金管理、专家选聘、绩效评价等做出明确规定,固化有偿使用业务架构。同时,还细化制定了《清洁发展委托贷款操作指南》《尽职调查工作指南》《评审操作指南》等10余项内部操作规范,明确每个业务环节的具体操作流程和技术参数,建立长效机制,保证有偿使用业务的规范性和一致性。考虑到与地方财政部门的合作关系,使基金更好配合省级财政部门支持当地节能减排主流工作等因素,在具体工作操作过程中,主要采取点面结合,创新发展的方式。
在清洁发展委托贷款业务方面,截至2014年底,清洁基金已累计批准全国23个省市区168个项目,贷款金额超过106亿元,撬动社会资金约491亿元,撬动比例超过1:4,涉及包括电力、建筑、交通、化工、新能源和新材料等节能潜力大、低碳发展空间大的行业,项目实施后预计每年可减排温室气体4781.25万吨二氧化碳当量。
此外,为推动国内碳市场发展成熟,促进利用市场机制减碳,清洁基金探索开展股权投资,出资5000万元战略性入股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为助力国家经济结构转型,加大清洁能源利用,基金出资6800万元入股西气东输二线管道建设项目。两项目共撬动社会资金超过191.32亿元,项目建成后每年可实现1.29亿吨二氧化碳当量的减排潜能。基金还创新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联合国际金融公司(IFC)、财政部国合司、地方财政部门和商业银行联合开展了两个中国节能减排融资(CHUEE)项目。
至此,清洁基金已累计开展有偿使用项目172个,提供资金108.4亿元,撬动社会资金近700亿元,项目覆盖全国2/3的版图。
据了解,清洁基金运作模式已被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选为亚太地区气候融资典型案例,并于2013年被《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和世界经济论坛联合授予全球气候融资领域“灯塔”示范奖,被认为在全球可复制、可推广、可放大,大量清洁发展委托贷款项目也被纳入基金“灯塔”奖的宣传视频,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官方网站等广泛传播。
谈到下一步的工作重点,焦小平表示,一方面是保证基金每年40亿元左右的有偿使用规模。在当前节能减排攻坚时刻和中央盘活存量资金的大背景下,基金需最大限度发挥作用,服务国家发展大局。根据目前基金规模,按照主要为3年左右的清洁发展委托贷款业务测算,如保证每年40亿左右的有偿使用规模,3年可实现基金所有资金的滚动运作,全面发挥基金作用,不产生资金沉淀。另一方面是把PPP与基金有偿使用业务有机融合。作为低碳领域PPP的先行者和实践者,在保证传统业务的基础上,将继续推动有偿使用业务与ppp相融合,将PPP中诸多科学理念引入有偿使用,将PPP项目中符合基金宗旨的项目推介给基金,促进基金有偿使用业务规范、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