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司法公开 推进阳光审判
一是坚持制度管理,落实司法公开。为促进司法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大冶法院成立了司法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形成了院长负总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并将司法公开纳入院全方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考核,形成了良好的司法公开工作氛围。该院以强化制度建设为抓手,制定《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审判执行信息公开制度》、《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实施办法》等司法公开规章制度,实现以制度管案、管人、管事,确保司法公开落实到审判执行工作每个环节,杜绝“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发生。全院所有案件信息均及时录入审判信息管理系统,实行案件全程动态流程管理和网上监控,由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督办,杜绝超审限、超执限案件发生。规定符合条件的生效裁判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及本院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方便社会公众上网查询,上网情况实行月通报制度,今年共上网裁判文书1060份,做到了生效裁判文书应上尽上。
二是坚持科技强院,保障司法公开。近年来,大冶法院以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为重点,狠抓法院信息化建设,多方筹措资金加强硬件设施和软件工程建设,全院建成一个中心机房、4个功能性会议室、2个视频监控室、4个科技法庭,共有服务器12台,存储系统3套,建成数字化审委会、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等,配备2名专职网管人员,率先在黄石市法院系统实现双机热备功能。全院添置电脑210余台,打印机、复印机70余台,实现了每名办案人员内、外网两台电脑的物理隔离功能。各审判庭都配备了电脑和打印机,为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打下了坚实的硬件基础。该院还升级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加强对立案、开庭、评议、宣判、执行、归档等办案环节的监控,有效提升了审判质效。在省法院、黄石中院信息化工作会议上,该院均作了经验交流发言,得到了与会领导和同志们的充分肯定。
三是坚持阳光司法,推进司法公开。完善诉讼事务服务中心功能,健全立案绿色法律通道,实行法律咨询、申诉、收费、立案等一站式服务,方便群众诉讼。在法院大厅设立当事人自助服务终端系统、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开庭公告,当事人将身份证信息输入电子触摸屏,即可查询案件办理相关情况。在法院门户网站设立审务公开、诉讼指南、裁判文书、法律法规等栏目,为公众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司法服务。除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外,所有案件必须公开开庭审理,实行阳光审判,杜绝暗箱操作。弘扬司法民主,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今年8月选任人民陪审员35名,目前大冶法院人民陪审员合计80名,元至9月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陪审798件,一审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陪审率达100%。6月12日,该院举行“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近6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工作人员等来院参观,让社会公众了解司法、认同司法。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旁听庭审、监督执行21人次,当面征求意见,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
四是坚持法制宣传,弘扬司法公开。加强司法文化广场建设,建设大小两个户外大型LED显示屏,为信息公布、庭审直播、播放法制宣传片等提供了一个良好平台,让司法贴近群众,让群众走近司法。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服务发展,政法先行”等活动,打击犯罪活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开展法官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到企业学校等地巡回审理案件358件,全院干警联系服务企业学校600余人次,宣讲法制课80余场次,促进了公民的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增强了法官与群众的思想感情。开通法院官方微博,丰富司法公开途径,接受社会监督。强化法制宣传,加大舆情监控,与《楚天时报》、《今日大冶》、黄石电视台、大冶电视台等媒体合办法制栏目,逐批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以案讲法,弘扬法制,传递法治正能量。如刘某等4名被告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在废弃煤场上倾倒70余吨含砷有毒化工残渣,严重污染环境,大冶法院对大冶市这起首例污染环境犯罪案件宣判后,在《法制日报》进行了及时报道,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