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解读
一个目标: 到2020年,基本形成适应创新驱动发展要求的制度环境和政策法规体系,全面建成国家创新型省份。
实施路径:
一、营造激励创新的公平竞争环境
问题: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欠完善
举措:
政策保护——制定实施专利、商业秘密、知识产权保护实施办法
体制保护——推进相关体制改革,设立知识产权法院
服务保护——维权援助,产权评议,侵权建档,建设知识产权运营中心
问题:新技术新产品新商业模式准入难
举措:
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减少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
放宽新兴行业市场准入条件
建立便捷高效的监管新模式
问题:产业技术政策和管理制度不够健全
举措:
改革产业技术政策监管制度
建立完善和逐步提高生产环节和市场准入相关指标及标准
强化行政执法联动机制
问题:要素价格创新机制缺失
举措:
全面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
建立完善以市场为导向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完善市场化的工业用地价格形成机制
推进资源税改革
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二、建立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
问题:企业参与创新决策的机制不够完善
举措:
建立面向企业的技术创新咨询、技术创新需求征集制度
吸纳企业参与研究制定全省技术创新规划、计划和政策
充分发挥企业和企业家在创新决策中的重要作用
问题:企业为主体的产业技术创新机制尚未形成
举措:
构建以企业为主导、产学研合作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对省重点创新联盟进行创新绩效评价并择优给予后补助
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认定
推进军民融合,加快武汉东湖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和发展
支持龙头企业建设创新平台,并进行创新转型试点
鼓励国有企业制定、落实和完善技术创新奖励办法
完善股权激励试点政策
产业集群的龙头企业主导建立产业技术研究院等研发机构
对企业实行创新绩效评价、择优扶持制度
各级重点实验室向省内企业开放运行,并开展合作研究
构建开放共享互动的创新网络
问题:科技企业创业难成气候
举措:
实施“科技企业创业与培育工程”
加快推进创业服务载体建设,形成创业培育链
创建科技创新示范园区和创业街区
制定出台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指导意见
推进“互联网+”行动计划
制定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政策
开展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试点
免费向高新企业和在孵企业开放使用省科技信息共享平台
问题:创新产品的财税政策和采购政策不够落实
举措:
加大落实国家普惠性财税政策与创新产品采购政策的力度
制定省级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
试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券补助政策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相关措施
采用首购、订购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促进创新产品的研发和规模化应用。
三、加快金融与创新创业结合
问题:创业投资发展不快
举措:
壮大省创投引导基金规模
制定天使投资优惠政策
落实国家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科技金融机构服务模式和机制创新
引导创业投资基金加大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支持
问题:技术创新缺乏资本市场的支撑
举措:
开展股权资本化、智力资本化和资产证券化改革试点
加快武汉区域金融中心建设
加强区域性股权市场建设
以市场化运作方式建立“四板基金”,开展服务区域性股权市场小微证券公司试点申报
问题:金融信贷与创新结合不够
举措:
科技金融机构服务模式和机制创新
设立科技支行,对科技企业贷款实施差别化的监管考核机制和一站式服务模式
争取在东湖高新区设立民营科技银行
探索开展新型互联网金融业态
推动金融产品创新
落实小额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
深化科技型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
引导金融机构开展专利质押贴息和专利保险业务
创新科技保险产品,设立科技保险公司,完善科技保险风险补偿机制
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问题:科技成果处置限制多
举措:
一般性科技成果的使用权、经营权和处置权归属项目承担单位
单位主管和财政部门对在本省使用、处置的成果不再审批或备案
制定《职务科技成果强制许可实施办法》
问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积极性不高
举措:
高校、院所成果转化收益留归单位自主分配
研发团队在鄂实施成果转化转让收益的分配比例不低于70%
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的企业可放宽股权奖励、出售的限制
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所得股权奖励收入5年内分期缴个人所得税
制定社会服务与推广型科研人员评价标准,提高职称评审比例
将专业技术人员创新成果、业绩贡献作为职称评价的重要依据
建立民营、非公经济组织及流动科技人员职称评审制度
问题: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不完善
举措:
推进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建设
培育技术转移中介服务机构网络,壮大其规模
加快建设一支懂专业、懂管理、懂市场的技术经纪人队伍
持续推进多层面、多渠道、多形式产学研结合的技术转移活动
问题: 科技成果难以实现产业化、商业化
举措:
实施“科技成果大转化工程”
改革财政科研资金使用方式,用资本纽带助推科技企业转化科技成果,实现科技成果首次商业应用转化,并向产业、企业转移扩散
构建成果转化联动机制,形成覆盖全省的成果转化服务网络
五、构建高效稳定的科研体系
问题:对基础研究缺乏持续稳定支持
举措:
切实加大对基础研究的财政投入
组织跨单位、跨行业、跨学科协同创新
建立基础研究的科学评价机制
问题:技术创新平台功能发挥不够
举措:
按功能定位分类优化整合各类技术创新平台
采取承担研发任务的办法对技术创新平台给予支持
加快各类创新平台服务功能和基础条件建设,提高创新服务能力
对新建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给予多种形式的稳定财政资金支持
问题:对科研工作的绩效激励不够
举措:
完善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制度,强化绩效激励
依规合理使用间接费用,省级科技项目人力资源费支出占项目财政科技经费总投入的比例可达30%
改革高校、院所聘用制度,确保科研人员合理工资待遇
问题:高校、院所科研评价制度不够健全
举措:
加强对科研活动分类考核,将其结果作为省财政支持的重要依据
将成果转化率和技术合同成交额作为高校、院所的考核评价指标
完善高校、院所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统计和报告制度
六、 创新人才培养、使用和吸引机制
问题: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不够优化
举措:
对顶尖创新团队实行“一事一议”,集中开展新兴产业和优势产业项目的科技攻关、新产品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问题:科研人才双向流动机制没有形成
举措:
经高校、院所同意,离岗转化科技成果、在鄂创办科技型企业的科技人员,保留其人事、编制、档案工资等关系,5年内可回原单位
支持高校、院所设置流动岗位,吸引企业家和科技人才兼职
试点将企业任职经历作为高校新聘工程类教师的必要条件
在读大学生休学创业可计入学分,创业后再返校完成学业
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团队到企业和基层服务
问题:创新人才吸引机制不够完善
举措:
认真落实已出台的各项引进人才优惠政策
在武汉等创新型试点城市扩大外籍高端人才“绿卡”制度
加强留学人员创业园等各类平台建设
加大实施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的力度
七、 推动形成深度融合的开放创新局面
问题:区域合作创新不够紧密
举措:
发挥湖北的支点作用,推动长江经济带的协同发展
加强与长江中游、环长株潭、环鄱阳湖城市群的科技合作
加强与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等发达地区的合作
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开放开发及创新合作
问题:国际创新合作不够广泛
举措:
开展基础研究和公益性研究计划对外开放试点
引导我省相关单位参加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工程
支持东湖开发区建立一流的国际创新资源流通渠道
支持国际创新园等创新基地面向海内外资源创新发展模式建设
吸引跨国公司研发机构、国内外研发中心落户湖北
鼓励相关企业、科研机构到海外建立研发和产业化基地
八、 加强创新政策统筹协调
问题:创新政策的统筹机制不够健全
举措:
依托省科技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完善政策协商机制
出台《湖北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加快创新政策法制化
建立科技创新顾问团,发挥其创新政策统筹和咨询作用
健全创新政策咨询机制,及时审查、修改或废止相关政策
建立创新政策评价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对创新政策执行情况调查、评价
问题:科技创新调查制度尚未建立起来
举措:
完善创新驱动导向评价体系
构建湖北省科技创新调查和评价体系
继续深化县市科技创新考核评价制度。
问题:科技管理体制不够完善
举措:
继续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
科技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宏观管理监督,不再直接管理具体项目
设立规范化的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并形成相应管理机制
建立公开统一的省级科技项目管理平台
对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全过程进行信息化管理
优化全省科技计划布局,设立知识创新、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创新创业服务等专项,并分别采取与之相适应的资助方式
问题:创建国家创新型试点省份的目标和部署欠明确
举措:
加快武汉、襄阳、宜昌市三个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做好规划,积极争创湖北成为国家创新型试点省份
支持东湖高新区在创新驱动体制机制方面的全面改革试点
省内其它国家高新区因地制宜有选择的进行改革试点
积极推进武汉市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并逐步在全省推广
201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