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检察院出台《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21.03.2015  10:05

  3月20日,省检察院正式下发《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湖北省检察机关及时向提出申请人员提供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等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在接到申请人书面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其公开,有特殊情况的,可延长至15个工作日。《方案》提出,检务公开的方式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公开的内容分为检察案件信息公开、检察政务信息公开、检察队伍信息公开三部分,并将检察案件信息公开作为工作重点进行强调。

  案件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包括:主动及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网上公开生效法律文书,主动公开具有指导性、警示性、教育性的典型案例等。案件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内容则包括: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申请查询反贪、反渎、侦监、公诉、申诉、民事、行政等案件的案由、受理时间、办案期限、办案部门、办案进度、处理结果、强制措施等程序性信息;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预约申请阅卷或会见、申请收集(调取)证据材料、提供证据材料、申请自行收集证据材料、要求听取意见、申请变更(解除)强制措施;查询行贿犯罪档案。

  《方案》要求,依申请公开要由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亲属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等拥有知情权的人提出书面申请和提供身份证明材料,经审批同意后,以适当的方式向申请人或相关人员公开。依申请公开回复的时间,应当是接到申请人书面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其公开,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而主动公开发布的时间,应当在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王馨、高畅)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