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水利局深入开展水保监督管理能力建设

25.03.2016  12:52

(程家忠)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是预防监督工作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十堰市水利水电局督导各县市区通过加强规范性文件基础建设、监督管理机构能力建设、监督管理规范建设、监督管理制度建设等工作,水保监管能力建设得以深入开展。 

目前,该市已建水保监督机构27个,其中市、县级9个,乡(镇)级18个,有专职人员71人,兼职监督人员68人,聘请管护人员466人,其中持监督检查证上岗人员110人,培训上岗人员110人。市县两级9个单位均配备了监督执法和规费征收机构,共有执法人员110人。在强化自身建设的同时,市县两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性地方法规文件12项,为辖区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提供了法律依据。此外该市出台了《十堰市城区山地利用管理办法》,对水保环境影响较大的开山建设项目与国土、规划等六部门进行联合审批,实行“一票否决”;制定了《十堰市城区裸露山体绿化治理暂行办法》,并对城区裸露山体绿化治理施工和验收环节进行监管。去年,该市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31个,共组织执法检查169次,检查项目219个,查处违法案件2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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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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