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涛组长赴咸宁调研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9月27日至29日,省法院党组成员、省纪委监委驻省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李文涛赴咸宁中基层法院调研检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后到赤壁市、嘉鱼县走访企业,组织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座谈会,听取咸宁两级法院工作情况报告,并与企业家代表座谈交流。咸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倪贵武参加调研。
在调研期间,李文涛同志先后走访了湖北金盛兰冶金科技有限公司、湖北联乐床具集团有限公司、武昌首义学院环保健康产业园,实地察看企业生产车间,并与当地工商联、民营企业家、律师代表座谈,听取情况介绍,征求意见建议,共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并就重点破产、执行案件进行了督办指导,查阅了相关台账资料等。企业家们积极发言,谈发展亮点,讲困难问题,提意见建议。李文涛同志充分肯定了企业家们对湖北经济社会发展所作的贡献,并对企业家们长期以来对法院工作的支持、监督和帮助表示感谢。
李文涛同志指出,咸宁两级法院在贯彻省法院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上积极作为,工作措施实,成效显著,创造了很多经验。他强调,咸宁两级法院要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扎实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一是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充分理解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站位,把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切实发挥各级法院主要负责人的核心作用,“一把手”要勇于担责,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促落实。二是强化责任担当,提升司法能力。人民法院作为审判机关,肩负着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等重要职责,要准确把握人民法院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职责使命,进一步找准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切入点、着力点,深刻认识当前民营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全力为企业纾困解难。要升级审判理念,优化裁判方法,严格审限管理,规范司法行为,以优质高效的审判活动促进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形成。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改进司法作风。要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级法院“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要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抓早抓小、坚持刀刃向内,对司法腐败坚持零容忍。要持续深化标本兼治,加强警示教育和制度建设,推动形成不断完备的制度体系、严格有效的监督制约体系。
省纪委监委驻省法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熊长俊,省高院民二庭副庭长黄琦雯,执行指挥中心副主任蒋泽稳等参加调研。
来源:民二庭 责任编辑:陈群安 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