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涉黄露骨疗效虚假夸大 武汉黑电台肆虐需打击

26.11.2015  14:08

  长江日报报道(记者刘智宇 汪洋 实习生吴韵雯)内容涉黄露骨,疗效虚假夸大,覆盖正规频率,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屡有市民致电长江日报新闻热线投诉“黑电台”肆虐。据了解,正规的电台具有国家广电总局审批发放的呼号,内容丰富全面,会进行整点报时,不会做涉及疗效的夸大宣传。而黑电台滥用无线电频,全天候循环播放涉及疗效的医患访谈节目,此类访谈是国家广电总局明令禁止的。

  虚假涉黄夸大 黑电台比正规电台还多

  开车到汉口三阳路,原本收听的FM92.7突然发出“滋滋”的杂音。调换到FM92.5,收音机中竟然传出内容低俗露骨的涉黄广告。

  FM99.2全天播放一种名为“蒙药丹参丸”的壮阳药物广告。广告中,女主持人与一吴姓“教授”介绍完产品之后,称“只剩下最后20个名额”,让听众赶紧拨打订购电话,原价1495元的一个疗程,活动期间只需495元,承诺“7天无效果退款”、“10年之内免费跟踪”。随后,一东北口音的“听众”打进电话,言语露骨、绘声绘色讲述自身案例。

  长江日报记者梳理发现,在武汉市,类似的“黑电台”数量之巨令人咋舌——经国家广电总局审批、武汉地区可收听的正规电台共有20个,而“黑电台”数量则达到27个。

  这些“黑电台”全天播放各类药物广告,其中21个播放男性性功能类药物广告,3个播放眼疾药物广告,另外3个播放心脑血管药物广告。

  “黑电台”广告均采用访谈形式。主持人介绍嘉宾时,冠以“教授”、“专家”、“博士”等头衔;推广产品则用“国家御制”、“名贵药材”等噱头;提到疗效则动辄“特效”、“一次根治”等。访谈间隙,均有“热心观众”打入电话,大肆夸赞药品疗效。

  此外,同一个品牌的药物广告常常在多个“黑电台”反复播放。比如FM96.3、FM97.4及FM104.9均为“国药神农春”广告;FM94.1、FM99.2及FM97.4均为“蒙药丹参丸”广告;FM92.0与FM102.2同为某款眼疾广告。

  市民热线订购受骗 推荐药品正规药房无售

  “黑电台”宣称的“特效药”,市面上是否有售?长江日报记者探访武汉市多个药店均无销售。“从没听过这些药。”汉口北湖一家药店工作人员称。

  记者拨打电台中“蒙药丹参丸”的热线订购电话,接线员称,目前该药物只在内蒙古地区药店有售,其他地区的患者电话预定成功后,由快递员送货上门,药到付款。

  “特效药”疗效究竟如何?市民王先生的亲身经历给这个问题打上了一个大大的问号。王先生告诉长江日报记者,自己一直受脑梗塞困扰。前不久,在家中收听FM89.0广播时,抱着试试看的心态,花400余元购买了一种治疗脑梗的“特效药”。

  “吃了药,症状不仅没有减轻,还经常出现干呕恶心。”王先生拨打电话,对方建议他再买两个疗程。“有副作用了,哪敢继续吃。”王先生只好自认倒霉。

  更多市民则是对“黑电台”的低俗内容怨念颇深。家住三阳路附近的市民陈先生说,半径数公里的范围内,黑电台滚动播放性药体验,尺度堪比“黄色小说”。“儿子正在读初中,担心收听到不健康内容影响学习。”陈先生说。

  执法难点多 查处涉及多个部门

  据了解,我国对无线发射机的销售并无限制,但使用发射机设备架设电台需要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频率占用费。否则,无线电管理机构将予以查处。

  据悉,去年8月开始,“黑电台”便频遭市民们投诉。职能部门去年查处“黑电台”30多个,今年至今已查处40多个。

  记者采访得知,“黑电台”查处涉及市信息中心无线电监测部、市网信办无线电管理处、公安、工商、食药监等多个部门。市民则可通过拨打市长热线12345投诉“黑电台”,投诉转由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简称“网信办”)处理。

  市网信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接到投诉内容后,网信办下属二级单位市信息中心无线电监测部通过技术手段锁定黑电台具体地点,向网信办无线电管理处报告,由该处联合公安部门前往执法、没收违法设备。

  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治安管理支队可协调当地民警前往现场抓捕违法人员,违法设备由无线管理处没收。

  工商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长江日报记者,市民收听广播,若发现电台广告内容存在夸大、虚假等违法情况,可致电12315,工商执法人员可介入查处。

  市食药监局工作人员则表示,市民若通过电台广播买到假药,可向市长热线投诉反映,提供药品的厂家、产地信息,执法人员予以核实查处。

  但是,查处“黑电台”并非易事。网信办相关负责人介绍,“黑电台”往往藏身于较为隐蔽的居民区,嫌疑人租下房屋后,架设好发射机和天线,无需守在电台旁,遥控指挥就行。“70多次查处行动中,从来没有在房间中见到过人”。

  “躲猫猫”照样查 违法成本在提高

  受“黑电台”困扰的不仅仅是武汉。近年来,“黑电台”在全国各地肆虐,有愈演愈烈之势,引发各界普遍担忧关注。

  “‘黑电台’肆虐的原因,除了架设成本低,和过去违法成本一直较低也有关系。”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华直言,随着相关法律的不断完善,架设“黑电台”的违法成本在提高。

  他介绍,2015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简称《刑(九)》)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后获得通过,并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其中,《刑(九)》将《刑法》第288条“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修订为:“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较之修订前,删除了‘经责令停止使用后拒不停止使用’这一适用的行政前置程序,将‘造成严重后果’定罪条件修改为‘情节严重’,并增设一个加重的罪刑单位和量刑档次。”邱华说,这一修订使得条款的威慑力加大,有助于遏制“黑电台”泛滥的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