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2014年度第四次湖北省建筑消防设施从业人员消防专业考试的通知

13.10.2014  18:28

各建筑工程消防专业承包企业、工程设计企业:

  根据工作安排,湖北省公安消防总队决定举行2014年度第三次建筑消防设施从业人员消防专业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位注册及网上报名:10月8日至11月30日

  各企业即日起可通过“楚天消防网”登陆“湖北省建筑消防设施从业人员消防专业考试网上考务平台”(网址:http://bmzx.hbfire.com )进行注册,利用注册用户名和密码进入考试报名系统,将本单位报考人员相关信息录入系统。信息录入时应确保准确无误,使用合格的电子登记照片( 蓝底,JPG格式,像素160px×130px )。企业应确定专人负责,认真填写注册信息,牢记本单位用户名和密码,防止泄露和丢失。

  二、考生信息确认:12月1日至12月12日

  各企业委派专人持介绍信,携带报考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二张1寸的登记照片(蓝底)到 省消防总队防火部技术处 (地址:武昌紫阳东路69号)确认考生信息(未经确认的考生无法打印准考证)。

  三、打印准考证:12月15日至12月19日

  届时请登录消防设施从业人员消防专业考试网上考务平台,点击参考人员照片弹出准考证打印页面,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必须为彩色)。

  四、考试时间和地点

  1、时间:暂定12月日20日(具体考试时间、场次以各参考人员准考证为主);

  2、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华中科技大学网络与计算机中心(见附件)。

  五、考试重点内容

  消防基础知识和法律法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为共同考试重点,各科目的专业重点为:

  设计(电气)——主要考察火灾自动报警和联动控制系统的设计规范,其他消防设计规范中的电气设计部分;

  设计(设备)——主要考察各类灭火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的设计规范,其他消防设计规范中的设备设计部分;

  施工(电气)——主要考察火灾自动报警和联动控制系统、消防供配电系统的施工、验收规范;

  施工(设备)——主要考察各类灭火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的施工及验收规范。

  除上述重点内容外,各专业均应熟悉基础知识、法律法规、消防产品以及《建规》、《高规》的内容。

  请参考人员参考《消防专业考试题库》进行复习备考,省消防总队不再组织考前辅导。

  六、注意事项

  1、请参考人员务必对照准考证上的具体考试时间、场次,提前 三十分钟 到达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华中科技大学网络与计算机中心,在楼前集合,经点名后按序进入考场;

  2、参考人员务必携带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 ,凡未携带者,一律不准进入考场;

  3、参考人员不得携带任何考试资料进入考场,进入考场后手机一律 关机 ,凡违反规定者,一律取消考试成绩;

  4、 严禁替考 ,凡违反规定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并在湖北省建设工程诚信平台上予以公示。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湖北省消防总队防火部技术处联系。

  联系人:张颖、刘思

  联系电话:027-87269407、027-87269411

二〇一四年十月八日

附件:考试地点及路线

武汉公交车经过(停靠)珞瑜路关山口的公交车线路有:

15路、18路、510路、518路、521路、536路、591路、593路、613路、702路、703路、718路、738路、755路、756路、786路、789路、903路、909路、912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