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伪劣消防产品拒不整改 松滋市两小区领罚单

28.03.2016  18:02

        “明知是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却贪图便宜偷偷使用,在消防部门检查要求整改后,仍然抱着侥幸心理拒不执行……”3月17日,松滋市滨江花园小区和云中丽景小区分别领罚单,被消防部门处以600元和500元罚款。

          据了解,松滋市消防大队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深入推进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月活动。3月9日,松滋大队集中检查了宾馆、商场、住宅小区安装使用的消火栓、水枪、水带等产品。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滨江花园小区投入使用不合格应急照明灯、消防栓等消防产品,云中丽景小区使用不合格水枪、水带等不合格消防产品,要求两家单位在3日内整改完毕。然后,两个小区却消防法律法规置若罔闻,消极应付消防部门提出的要求。

          为震慑消防违法行为,教育广大群众,松滋市消防大队依法对两家单位处以500元罚款,对单位负责人进行宣传教育,并在市电视台进行曝光。

          受罚单位负责人表示认真吸取此次事件教训,以后绝不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并尽快整改到位。

          目前,松滋市消防大队联合工商部门共检查单位5家,查扣不合格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指示灯、消防水带共17件套,对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及逾期未整改的单位处以罚款,并责令限期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