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消费者对反垄断成果有更多“获得感”

24.04.2015  12:46

   郭元鹏

   据新华网4月23日报道,继奥迪、克莱斯勒后,又一家车企因违反我国《反垄断法》受到处罚。记者23日了解到,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要求,江苏省物价局对奔驰汽车垄断案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对奔驰公司罚款3.5亿元,对部分经销商罚款786.9万元。

   2013年1月至2014年7月,奔驰公司通过电话、口头通知或者召开经销商会议的形式,限制江苏省不同区域内E级、S级整车的最低转售价格。奔驰公司通过加大对经销商的考核力度,对不执行限价政策的经销商进行约谈警告、减少政策支持力度等多种方式,促使垄断协议得以实施。

   这样的行为,是垄断经营,是价格垄断,就是违法的手在消费者的口袋里多掏了钱。对于这样的行为,江苏省物价部门进行严厉的惩罚是大快人心之举,必然也会赢得消费者的掌声。只有将这些违法的垄断经营行为一网打尽,才能还给百姓一个健康的市场,一个秩序井然的市场。

   从这个角度来看问题,物价部门的查处必然能起到一个好的效果。厂家和经销商都为此付出沉痛代价的时候,当他们的非法所得远远低于监管部门惩罚的时候,他们才愿意缩回违法的手。

   但是,市场秩序好了,没有违法的垄断了,这只能造福以后的消费者。而对于那些已经被垄断侵害的消费者来说,意义不大。

   监管部门需要思考的是,这笔罚款究竟怎样使用。既然这些非法利益所得,是来自于消费者的,出于公平正义的考量,政府部门有责任“想方设法”地将罚款还给消费者,让利益被侵害的消费者对反垄断成果有更多“获得感”。

(见习编辑 金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