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馆设最低消费下月起将被罚款 最高可罚款3万元

10.10.2014  15:08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胡勇谋)昨日,来自我省工商部门的消息称,下月起,餐馆设最低消费将被最高罚款3万元。

  10月8日,国家商务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11月1日开始实施。该《办法》明确规定,餐饮企业不得设置最低消费。否则,将面临最高3万元的罚款。

  该《办法》同时规定,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该《办法》还要求,餐饮经营者应当建立节俭消费提醒提示制度,引导消费者餐前适量点餐,餐后主动帮助打包,对节约用餐的消费者给予表扬和奖励。

  消费者以后若遇到餐饮企业设置最低消费,可拨打12315或向当地商务部门投诉。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