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柯 通讯员 陈守忠、夏添)8月19日,记者从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获悉,近日,香港消费者委员会通过官方新闻通报会通报了7间药店以极为恶劣的销售手法经营,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今年1月至7月,香港消委会接收到127件针对此7间药房的投诉,涉及参茸海味和中成药,总金额达150余万元,且绝大部分投诉人为游客。由于部分药店对消费者的投诉采取不承认责任、不合作的态度,继续以不良手法经营,损害消费者权益,香港消委会在通报会中点名谴责了声望药房有限公司(地址在香港铜锣湾波斯富街70号地下)、龙城大药坊有限公司(地址在香港铜锣湾怡和街1A至1L地下G铺)、大药坊有限公司(地址在香港铜锣湾怡和街1至4A香港大厦地下A铺)、龙城中西大药房有限公司(地址在香港铜锣湾恩平道54号地下B铺)、宗宏堂大药坊有限公司(地址在香港铜锣湾骆克道522号地下)、恒大中西药房(地址在九龙旺角奶路臣街15B地下东1号铺)、龙城大药房(地址在九龙旺角奶路臣街15B地下东1号铺)等7家药房。 香港一直有着“购物天堂”的美誉,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消费者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去香港旅游的消费者越来越多。为了让内地消费者去香港游玩的同时,能够买到满意放心的商品,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外购物时做到“八注意”: 1.购物前,消费者注意对同一商品的价格上比较不同的商店,做到“货比三家”; 2.购物时,注意如发现商品没有标价,应逐一询问清楚每件商品的价格和售卖计量单位; 3.购买参茸海味或药材的时候,注意需要留意是以斤、两或钱等计量单位; 4. 注意避免在付款前让店员将相关参茸药材等货品切片或磨成粉末; 5.在使用信用卡付款的时候,要注意仔细核对交易金额后再签名或输入密码; 6.若在购物时发现商家有意回避有关价格查询时,消费者应注意提高警觉,保持清醒和冷静,避免在不知情及不情愿的情况下进行交易; 7.在购买商品后发现受骗,注意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报警或寻求当地消委会协助; 8.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注意要保留所有的购物单据和货品,以防日后发生问题时,提供有效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