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消委提示:“六一”儿童节消费四点注意

31.05.2016  22:06

  六一儿童节即将到来,儿童出行游玩也将增多,儿童玩具、儿童服装、儿童用品逐渐成为热销产品,不少商家也借此机会进行各种促销活动。为了让孩子们过一个愉快开心的节日,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在此提醒广大家长在节日期间理性购物,选购商品要注意以下四点事项。

  购买食品注意场所

  节日期间,购买食品时要注意正确选择儿童食品经营场所。要到具有经营资格、信誉好、讲诚信的商场、超市购买,切不要光顾地摊、流动商贩。购买时认真查看商品标识、配料表、有无警示性语句、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是否符合自身需要,在不了解商品基本属性的情况下,最好不要给孩子购买食用,选购儿童食品要认准“QS”标识。

   购买童装注意标签

  节日期间,有少数厂商为降低成本,制作儿童服装使用劣质面料,不对面料所附含的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严格的灭消处理,使产品的甲醛 和重金属等有害物质严重超标。消费者在购买儿童服装时要注意看清标签,吊牌上应有商标、厂名、厂址、商品名称、合格证、产品执行标准编号等。

  购买玩具注意3C标志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儿童玩具(童车、电玩具、弹射玩具、金属玩具、娃娃玩具、塑胶玩具等)必须经过“CCC”强制性安全认证,并在产品上粘贴3C标志。一般“CCC”标志都贴在包装的显眼处,容易被消费者所辨认。消费者在选择购买时,应把安全性放在第一位,尽量前往信誉好的商场、超市购买有3C标志的儿童玩具。

   游玩注意安全

  节日期间,外出游玩的人员较多,消费者在带儿童外出时要注意看管好自己的小孩,避免走散。另外,在商场、公园、广场等地方开设了许多专供儿童娱乐的游乐场,但少数游乐场因疏于管理或设施存在安全隐患而威胁着孩子们的安全。因此,在游玩前应让孩子熟悉游乐场周边环境,注意查看警示、提示标志内容,以便帮助孩子规避消费风险,避免造成人身伤害,在游乐场所游玩要有家长陪伴。

  消费者在节日期间,应妥善保存好各类消费凭证,在遇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及时拨打12315向工商部门或消费者组织投诉,及时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