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工商局、市消委“三到位”维护春节期间社会和谐稳定

27.01.2015  12:34

为维护全市春节期间社会和谐稳定,鄂州市工商局、市消委结合节日期间消费维权工作实际,有的放矢,多措并举,积极督导辖区各类市场主体自觉履行社会责任,认真做好消费投诉调解工作,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一是宣传到位。结合2015年3·15系列活动,通过市局政务网、报纸、电视台、微博、QQ、微信等媒体持续进行消费维权工作宣传;给消费群体大的经营单位发放消费维权建议书,加强与市场主体的沟通交流,提高经营者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自觉性,增强不依法经营的风险意识。

二是维权到位。  明确指出春节、“3·15”期间是消费者投诉、举报相对集中的时间,要求各单位合理调配人员,落实值班制度,消费者投诉、举报及时接听,及时受理,及时处理,消除对社会造成不稳定的因素;保证消费维权渠道畅通,保持通讯联络畅通,注重收集市场动态信息,做到对消费侵权行为早发现、早防范、早处置;做好突发、群体性投诉事件的应急处理,严格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凡重大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并迅速启动消费维权应急预案。

三是监管到位。将百日执法与护航消费行动相结合,严密关注商业企业的打折促销、降价优惠等系列宣传活动,督促商家公平竞争;依托消委、12315指挥平台等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及时发现侵权案件线索;将执法覆盖面扩展到最大化,重点查处和捣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窝点,加强服装、家电等“两节”重点消费商品监管,严厉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假冒名标、仿冒知名商品名称及包装装潢等违法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大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力度,集中销毁一批假冒伪劣商品,教育广大经营者、震慑违法行为,确保消费环境安全放心、市场环境公平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