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大回应“中毒门”:5次检测均未发现问题

06.12.2014  01:21

之前当事人发布在网上的部分医疗诊断书

   浙江在线杭州12月5日讯(浙江在线记者/俞雯褀 首席编辑/赵洁) 近日,有浙江师范大学学生家长发帖称,多名学生三年前入住新装修的学生公寓,先后出现免疫系统等方面的疾病。媒体报道后,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面对公众的质疑,校方今日正式发布近3000字的声明,称5次检测均未发现问题。

   网曝新宿舍楼惹祸 多名学生身体不适?

  日前,一则《浙江师范大学毒寝室害学生们终身疾病!天理难容!》帖子在网上流传。据原帖作者透露,浙江师范大学新桃源公寓17、18幢多间寝室的多名学生,在入住后被发现免疫系统等方面的疾病,学生质疑宿舍集体中毒或与学校新装修宿舍楼甲醛超标有关。

  记者了解到,桃源公寓17、18幢为2011年进行了装修,同年9月25日寝室装修竣工。国庆后公寓向学生开放,陆续有1000余名学生入驻。

  据患病学生小龚透露,自己从入住后开始身体各方面就出现了不适,面色发黄,肌肉酸疼,例假不正常。去年3月,前往医院检查后,被查出结缔组织病、桥本氏甲状腺炎、肺结节、强直性脊柱炎、皮炎等疾病,同寝室另外三个同学也出现类似症状。

  12月1日,网友“若能思无邪”在微博爆料,其闺蜜入住涉事学生公寓后患上慢性肾炎和甲状腺炎。截止到今天下午7点30分,该条微博获得上万条转发,而#浙江师范大学寝室中毒#话题已有超过640万人次讨论。

浙江师范大学在其官方微博发布声明

   浙师大:前后5次检测均未发现问题

  面对公众的质疑,校方今日正式发布声明。

  浙师大桃源17、18、21、22、23、24幢学生公寓开工时间为2010年9月15日。17、18幢装饰工程验收时间、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时间均为2011年9月25日。在交付使用前,新建学生公寓均按相关要求,委托金华市建筑材料试验所有限公司进行了室内环境质量检验,检验结果均为合格。

  其中,桃源17幢、18幢于2011年9月14日各抽检8个寝室,分布1-6层,主要检测项目为室内空气污染(氡、游离甲醛、苯、氨、TVOC),试验依据为GB50325-201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检验报告结论为“室内甲醛、氨、苯、TVOC、氡含量符合GB50325-2010 Ⅰ类工程标准要求”。

  此后,2011年11月23日、2013年5月30日、2013年10月18日、2014年2月13日,学校先后委托金华市建筑材料试验所有限公司、金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和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验站有限公司等具备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学生公寓进行了4次室内环境质量检验,历次检验结论均符合标准。

  2014年2月,省教育厅商请省卫生厅委派省卫生监督所来校进行调查。根据省卫生监督所出具的调查意见:相关寝室的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报告均未发现检测物超标;通过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显示,未发现有异常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