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男子疑在派出所被扔下楼 警方认定自行跳楼

03.06.2014  11:30

  26岁的山西汾阳男青年曹军,讨债时被误认成小偷,居民报警后他被当地太和桥派出所的警察带走调查。进入派出所15分钟,曹军就因伤重送医。对于受伤的原因,当地公安局称是曹军自行跳楼摔伤。太和桥派出所副所长王广炯因此事被追究刑责,检察院指控其犯有玩忽职守罪。5月26日,汾阳市法院表示,王广炯案或将于近期开庭。

  曹军昏迷40多天后苏醒,他指认王广炯等多名警察对其进行殴打。曹军的家人根据派出所提供的监控录像,怀疑王广炯等警察打伤曹军,并将其从派出所的楼上扔下。

  伤者现状

  开颅后右眼视力降到0.1

  5月26日中午,26岁的曹军正躺在山西省荣军医院8楼的一间病房内接受治疗,他的母亲守在床前照顾。此时的曹军意识清晰,可以正常地交谈。但是他的左半边身体并不便利,特别是由于左脚向内侧撇,导致脚掌不能完全着地,曹军需要在家人搀扶下才可以走路。除了活动不便,曹军头顶的一道疤痕清晰可见,曹军的父亲曹统锋说,这是做过开颅手术后留下的,由于头部的伤情损伤了视神经,曹军的视力已经下降,目前其右眼视力仅0.1,左眼视力也只有0.8,如果不戴眼镜,他几乎看不清东西。

  曹军的父亲曹统锋提供给京华时报记者的一些证件显示,曹军在2006年入伍服役,他所在的部队为武警驻江苏无锡某部。英模人物“独臂英雄”丁晓兵曾担任过这支部队的副政委。曹统锋说,曹军在部队表现优异,获得了优秀士兵的称号。在服役期间,他和其他战友还受到丁晓兵的接见。在2008年退役后,曹军回到汾阳市,进入中石化系统工作。

  被送进医院后经过40多天的治疗,曹军的病情峰回路转。曹统锋说,在去年8月10日,一直昏迷不醒的曹军睁开了眼睛,由于在使用呼吸机,还不能说话。到9月初,撤掉呼吸机后,曹军已经可以说话。

  曹军的主治医生说,以曹军最初的病情,能恢复到现在实属奇迹,他肯定会留下很多后遗症,未来勉强能生活自理。想恢复到常人的状态,已经是不可能的事情。

  造成曹军重伤的原因,汾阳警方解释称,是曹军自行从派出所跳楼。而曹军的家人根据现场情况及已经掌握的证据,坚决否认曹军是自己跳楼,认为其是被个别警察打伤后从楼上扔下。

  伤者自述

  讨债中爬房被误认成小偷

  对于事件的发生,曹军回忆称,2013年6月20日晚9点多,他前往位于汾阳市府学街的警苑小区讨债,住在这个小区的一户人家拖欠他近9000元,而且他讨要多次对方都没有还钱。在到了小区后,曹军确认欠债人在家中,且这户人家位于二楼,阳台正好就在门卫室房顶上方。曹军一怒之下爬上房顶,来到了欠债人家的窗外,“当时很生气,上房也是为了把他们堵在家里”。

  由于当时已是晚上,一个人突然出现在房顶,且一直守在一户人家的窗外,旁边的居民产生了怀疑。据曹军回忆,他到房顶大约20多分钟后,就有小区的保安和警察赶到现场,他猜测应该是小区居民把他当成小偷,所以才报了警。两名警察和一名保安到场后,进入了欠曹军钱的那户人家,将曹军从阳台拽进了屋内。曹军说,他当时就向警察解释,自己是来讨债,可能情绪太激动,所以才上到房顶。

  被警棍打中头部记忆中断

  两名警察简单询问户主后,将曹军带回了附近的太和桥派出所。

  曹军说,在来到派出所后,他首先被带到了一楼的一个房间,大约几分钟后,3名警察将他带往二楼的一个办公室,这个办公室临街,屋内只有一些桌椅。进屋后,3名警察要求曹军交代“为什么要上到房顶”以及“是不是小偷”,曹军再次向警察表示,自己是去讨债,情绪比较激动才爬上房顶。曹军表示,3名警察没有听他的解释,开始对他拳打脚踢,他招架不住,只能想办法护着自己。

  在被殴打时,曹军依然辩解,自己不是小偷,但警察没有停手。

  “他们说我不老实,一起打我,但是打得并不重。”曹军称,这种情况持续了三五分钟后,太和桥派出所副所长王广炯突然冲进屋子,手持一根警棍向他打来,“我没法躲闪,他一棍子就打到了我的头顶,我一下子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曹军在派出所的记忆就此中断,后面发生了什么事情,他表示完全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