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县以“联基层办实事”活动为契机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03.12.2014  01:12

  我们南漳县地处鄂西北山区,辖11个镇(区),总人口59.6万人,版土面积3859平方公里。今年初,省政府法制办把南漳县作为“联基层办实事”联系点,我们南漳县抓住机遇,乘势而上,高点定位,强力推进。有力地助推了法治政府建设竞进提质、升级提能。

          一、落实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行政首长负责制。严格落实行政首长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任务和措施,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将法治政府建设任务与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今年来,县政府常务会议三次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讨论出台了《南漳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县法制办具体负责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日常工作。针对法制办工作人员少、经费紧的实际情况,为法制办调配法律专业人才2名,新增经费预算5万元。

  2、依法行政考核责任制。将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实绩考核、政府目标考核,科学设定考核指标,细化考核办法,力求考准考实,明确县法制办作为考核单位负责考核并提供考核结果。依据考核方案,考核结果作为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内容,奖优罚劣,以此推动工作平衡发展。7月份县实绩考核办依据县法制办提供的考核结果通报了全县上半年考核情况。

  3、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制。层层签订执法责任状,把建立健全和推行执法责任制度、评议考核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作为行政执法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加大错案追究力度,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责任人,按照《湖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予以追究。今年先后共有8名行政执法人员被追责。

  二、加强培训,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根据省政府法制办“联基层、办实事”活动方案要求,4月9日至10日,我们邀请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张绍明、省安监局巡视员刘向东、省住建厅处长汪华亲临我县为各级领导干部授课。县“四大家”领导、县直各部门、各镇(区)班子成员聆听了辅导报告,受益匪浅。尤其是张主任所作的“法治政府建设若干问题思考”精彩报告更是在各级领导干部中引起强烈反响与共鸣。培训会后,我们根据县直各部门、各镇区的要求,将张主任授课制作的光盘复制给县直各部门、各镇区,由各单位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习,深入讨论消化。与此同时,各单位纷纷效仿,共举办各类法制培训65场次,参训达6000人次以上。创全县法制培训史上之最。通过大面积、大规模培训,使我县行政机关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氛围日益浓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明显增强,运用法律手段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明显提高。日常学法、遇事找法、处事靠法已成为各级领导干部的行为自觉。

          三、规范程序,大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

  一是按程序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建立了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凡涉及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重大行政决策坚持公开征求意见,符合听证条件的履行了听证程序。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提交集体讨论前由县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经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县政府建立并完善了部门论证、专家咨询、公众参与、专业机构测评相结合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机制。重大行政决策都按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如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后,镇(区)八大中心因人员身份发生了变化,医疗保险金缴纳方式未得到妥善解决,存在不稳定因素,因牵扯面大、人员多、政策性强,县政府在讨论方案中,多次调研论证,反复请示汇报,最终作出的县财政、镇(区)、个人按比例承担的决策,既不违背上级政策,又解决了镇(区)中心职工的切实利益,消除了不稳定因素。

  二是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部向社会公布。县政府将年度确立的重点工作和为民办的十件实事全部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对于征迁安置、招商引资、环境保护等重大事项,也都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三是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第一,建立规范性文件发文登记制度。规范性文件目录和相关发文记录完整;第二,制定规范性文件遵循公开征求意见、政府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制度廉洁性评估、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等必经程序,各部门或镇区拟提请县政府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必须提前报县政府法制办审查;第三,凡是不涉密的规范性文件一律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第四,规范性文件自发布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报送市政府和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第五,认真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县政府对截止2013年12月31日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主要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或者已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所代替的13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对与上位法相抵触的1件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方针政策的18件规范性文件确认继续有效,确定了有效期,并以县政府(南政规2号)文件印发。

  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政府机关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1、扎实开展行政权力清理工作。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对全县65家单位的行政权力进行了清理。经审核,确认各单位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4866项,其中,行政许可55项,行政处罚3389项,行政征收80项,行政强制217项,行政给付57项,行政奖励55项,行政确认129项,行政征用6项,行政裁决10项,行政监督检查241项,行政备案124项,行政划拨3项,政务服务392项,其他权力108项。全县县级“权力清单”、“职权目录”、“工作流程”已对社会发布。进一步减化了流程,压缩了办结时限,优化了服务。

  2、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中央、省、市统一要求,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提升行政效率。一是公示《南漳县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县级保留行政审批事项55项,管理服务事项77项,比上年分别减少4项、64项,审批事项目录以政府文件下发,并对社会公布。二是清理行政审批前置材料,在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过程中,核减前置材料1171份。三是科学编制审批流程,按照路径最短、环节最少的要求,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编制审批流程,对重大项目实行并联审批,统一印制了工业项目并联审批流程图,对外公示。四是推行“一一三”式办证审批机制。即“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三证联办”,申请人填写《企业设立登记“一表制”提交材料清单》备齐申请资料后,交由工商、质检、国税等组成的联办窗口受理,分别进行初审,符合法定形式的,联办窗口收件后向申请人出具《企业设立登记联合受理通知书》,并将申请材料录入工商注册登记“一表制”系统,通过审批平台分别流转至各有关业务审批部门。各业务部门在收到审批平台流转的办件通知后,立即作出审批决定,回传至联合审批平台,即可出具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三证”。该机制的推行,有效地实现信息共享和职能整合归并,减少了审批环节、审批材料。

  3、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第一,行政执法部门严格遵守执法程序。有2名以上执法人员,亮证执法;听取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告知行政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依法组织听证;执法方式适当合理;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落实罚缴分离。第二,深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量化指导标准的实施工作,行政处罚审结报告或处罚决定书附有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说明。第三,落实案审会制度和法制机构备案审查制度,坚持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并报县法制办备案审查制度,今年来共审查42件,同意处罚的35件,否决的7件。第四,试行行政处罚决定网上公开制度,选择在县工商局、科技局进行了先行试点,县工商局已上网公开关于商标侵权、产品质量、不正当竞争的处罚决定书16份。

  五、服务大局,扎实开展法律事务服务工作

  督促各镇(区)、县直各部门落实了法律顾问制度。截止目前,已有11个镇(区)、47个县政府部门聘请了法律顾问,县政府聘请了2名常年法律顾问,成立了10名专业律师组成的法律顾问团,政府及部门法制机构、法律顾问积极主动参与政府及其部门法律事务。今年以来,为县政府及其部门出具法律意见书62份,直接参与处理法律事务120  件。确保了政府及其部门的各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

          六、加强监督检查,营造良好的行政法治环境

  一是大力推行“阳光政务”。认真贯彻实施《全国政府法制信息化建设2010—2015年规划》,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版块法制栏目建设,充分发挥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作用;梳理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实施依据、审批权限、审批流程,并将行政审批事项上网公开。

          二是扎实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扎实开展行政复议工作,依法处理了一批行政争议,较好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密切了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关系。今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  14件,现已审结11件。经审理维持7件,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行政复议终止的3件,撤销的1件。发出行政复议意见书1份。行政复议过程中,充分发挥复议机构和解、调解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如在办理板桥镇断河坪村刘友清复议县公安局案中,申请人认为自己被打伤是由第三人杨才东、杨才广所为,但公安机关在调查取证中,并没有收集到杨才东打人的证据,遂作出了对杨才广进行处罚的决定,对杨才东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不予处罚决定作出后,申请人因打伤的部分医疗费无法落实,多次上访无果后提起行政复议,县政府受理后,法制办办案人员深入断河坪村调查取证,仍无法证实杨才东动手打了申请人,为妥善处理行政争议,县法制办主动协商县公安局,协调镇村解决了刘友清的医疗费2500元,申请人主动撤回了申请,行政复议终止。保护了当事人的权益。

    三是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健全行政应诉处理程序,加强与法院的沟通联系,积极主动应诉、及时协调解决行政争议中的矛盾和问题,今年来,以县政府为被告的3起,以县政府部门为被告的8起行政诉讼案件全部按时出庭应诉,且无败诉。

  四是扎实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层层签订综治信访维稳目标管理责任书,认真履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职责。严格信访答复意见书的审查,认真办理市政府交办的信访复查申请。建立舆情信息处理机制,认真调查核实人民群众举报、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依法及时作出处理。指导有关镇(区)化解矛盾纠纷,帮助群众运用法律手段搞好维权工作。

  五是建立健全“三调对接”机制。即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对接、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对接、统一调处与归口调处对接,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互相补充、相互作用、形成合力,确保矛盾纠纷及时发现、及时调处、有效化解。今年以来,全县通过“三调对接”的方式,共调解各类行政争议92件,没有一起因调解不到位而引发新的矛盾。

    今年以来,南漳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省政府法制办特别是张主任的亲自指导与关心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相比,与人民要求相比,与兄弟单位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存在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水平与工作不适应、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合力不够、行政执法监督不力等问题。

  法治政府建设,重任在肩,时不我待。今后我们将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省政府法制办“联基层、办实事”为契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文件精神,按照省市政府法制机构的具体部署,不断推动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大力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继续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强化法律知识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坚持依法民主决策,完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进一步健全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监督,强化决策责任,确保政府决策依法民主科学有效。三是严格依法办事。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改革,改进执法方式,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深入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四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优化政务环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增加公开内容,灵活规范公开形式,重点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三公经费”等领域的财务政务公开,把政务公开工作向前推进一步。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高办事效率,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效能,树立服务型政府新形象。五是健全行政监督问责制度。更加重视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直接监督政府的权利,落实依法行政考核工作,严格行政问责制度,督促和约束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六是积极推行“三张清单”制度,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完善落实“权力清单”制度、加快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快建立市场“监管清单”制度,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依法、公开、规范、高效运行。

                                                                                                                                            2014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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