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法院:执行查控系统显威力 拖欠七年一日还

09.10.2015  09:38

          近日,申请执行人涂某某从洪湖法院领取15000元执行款时,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这起当事人躲避法院强制执行达七年之久的债务纠纷在“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运行以后迅速得以执行,这也是洪湖法院首起利用“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执结的案件。

          2006年8月26日,被告刘某某向原告涂某某借款20000元,约定第二年3月还本付息,但被告逾期后拖欠不还。2009年6月,原告向洪湖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被告还款,同时,原告申请财产保全,要求对被告在洪湖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工资账户予以冻结。2009年8月,洪湖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立即偿还借款。2009年9月,经洪湖市人民法院执行,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原告撤销保全申请,被告分四期还款。但被告仅支付首期8000元后就离开住所地,无法联系。该案执行工作只能裁定中止执行。

          2014年3月,原告申请恢复执行,但被告经法院查找仍然下落不明,其在洪湖的银行账户余额仅1.20元,案件执行工作一直无法深入开展。

          2015年6月12日,湖北省三级法院同期开通了“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执行局法官迅速通过该系统,与全国20家银行建立的“总对总”执行财产查询链接,查询并冻结了被告在荆州邮政银行的存款51640元。被告迫于法律强制性的威慑,主动从外地回到洪湖与原告调解,最终偿还欠款本金12000元并承担3000元利息,该案圆满执行完毕。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