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法院成立“家调委”

04.12.2017  20:08

11月30日至12月1日,为进一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工作,由洪湖市妇联牵头,市综治办、市法院、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为成员单位的洪湖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成立(简称市“家调委”),并召开了“家调委”工作会议,对116名人民陪审员、家事审判调解员、调查员进行了业务培训。

洪湖市人民法院副院长杨清平宣读洪湖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成立洪湖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通知》,市政法委副书记陈畅联从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化解各类婚姻家庭矛盾及问题、加强协作,努力构建联动联调新格局等方面发表了讲话。

会议结束后,为期两天的洪湖法院人民审判员、家事审判调解员、调查员培训班开班,并邀请了洪湖法院资深法官颜尽开、晏晟和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文韬,为培训学员讲解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调解方法与技巧及相关业务知识。

通过培训,陪审员、调解员、调查员们受益匪浅,纷纷表示要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化解婚姻家庭纠纷中,依法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推进“平安洪湖”创建工作,提高“一感两度两率”。

据悉,洪湖市“家调委”,设主任1名、副主任6名、成员8名,家事审判调解员、调查员79名,市“家调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主要负责解婚姻家庭纠纷,包括赡养、扶养、抚养、继承、财产权益等涉及婚姻家庭方面的纠纷,宣传妇女、未成年人和老年人权益保障,以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等法律、法规政策,并为婚姻家庭纠纷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家调委”的成立,标志着洪湖市在预防和化解婚姻家庭纠纷,推动纠纷调处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方面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

 

 

责任编辑:颜晶晶 李珮珮 李恋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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