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28.12.2016  19:10

  12月21日,洪湖市市长沈先武主持召开2016年第14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并原则同意《洪湖市中心城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洪湖市餐饮行业油烟排放集中治理实施方案》,听取了洪湖市质监局、商务局主要负责人分别关于燃煤锅炉淘汰、汽车燃油提标等有关情况的汇报。洪湖市政府常务会议全体组成人员参加会议,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抓好大气污染防治,既是上级要求的一项政治任务,也是群众要求的一件民生大事。洪湖市环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紧紧围绕各自职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狠抓大气污染防治“三禁两治”(禁烧秸秆、禁用高污染燃料、禁鞭禁香和治理扬尘、治理汽车尾气),全力提升环境空气质量。

  会议强调,要细化工作方案,实现目标、任务、标准、措施、考核、问责等事项全覆盖;要落实工作责任,明晰责任清单,实行“专人负责、专班管理、专门考核”;要快速有序推进,确保各项工作处于荆州市前列,对工作不力、进展不快的,坚决进行约谈、问责;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短信、手机报等媒介,广泛宣传普及环保知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参与保护环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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