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津镇人大组建代表小组 搭建“五好” 平台
建设好代表活动阵地。人大换届后,按照便于代表活动的原则,将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级人大代表混合编组。但以代表小组为基本形式的代表活动,不只是视察、调查、走访选民的流动性活动,还应为代表培训学习、交流履职情况等提供固定场所。因此,东津镇人大按照有代表小组活动室牌子、有办公设施、有学习资料、有活动制度、有年度活动计划、有活动情况档案和代表基本情况及履职情况公开栏上墙、代表小组各项制度上墙、代表小组年度活动计划上墙“六有三上墙”的要求,在相对集中的村或单位会议室建设较规范的代表小组活动室。
推选好代表小组组长。代表小组的活动开展得如何,在某种程度上,取决于代表小组组长工作如何。代表小组组长的职责,主要是做好小组活动的组织、联络、协调和服务工作,把小组每位代表的积极性都调动起来,使小组里每位成员在执行代表职务中形成合力,成为一个有作为的集体。编入代表小组的代表,在本组代表中民主推选愿意为代表服务,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代表担任代表小组组长。
建立好代表活动制度。建立健全制度,是开展代表小组活动的保证。一是建立代表活动档案制度。即建立人大代表参加活动签到册、主席团成员联系代表登记册、人大代表领办实事登记册,人大代表活动内容登记簿、人大代表联系选民登记簿、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情况登记簿、人大代表活动情况记载簿为一体的“三册四簿”的代表活动档案。每次人大换届后,将有些内容及时更新,保持人大代表履职痕迹管理的连续性。按照代表履行职务的制度和有关法律规定,做到代表履职挡案记载到位、代表履职情况公开到位。二是建立代表活动基本制度。主要包括人大代表学习交流、人大代表联系选民、人大代表视察调查、人大代表接受监督、人大代表小组活动“五项制度”。三是建立代表小组活动情况上报制度。每次活动后,对所收集的主要情况经代表小组代表集中综合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形成书面材料,报镇人大和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以便及时反映、交给有关部门办理落实。
落实好代表活动保障。代表小组的活动保障是取得活动成效的保证。一是代表自身正确处理好本职工作与执行代表职务的关系,保证参加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基本时间;二是代表所在单位处理好安排代表从事本职工作与执行代表职务的关系,给予履职时间保障;三是镇政府落实好经费保障,根据人大代表活动的实际需要和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将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和无固定工资收入的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补贴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由镇人大统筹安排,专款专用,以确保代表活动的正常、有序开展。同时,镇人大加强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服务。派人参加代表小组组织的各项代表活动,做好活动的联络,代表建议的交办、督办反馈。对代表小组组长加强引导,要求做好活动情况收集,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交镇人大,转交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使其活动有成效。
谋划好代表活动方案。代表小组在组织代表活动时,按照年度活动计划,确定主题、明确重点、拟定计划,做好准备。活动的内容总体上围绕保证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情况;镇人大的决议、决定贯彻落实情况;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情况;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等进行。每次调查或视察选题从实际出发,相对集中,形式灵活多样。通过深入实际的活动,密切同选民联系,掌握实情,并做到“三联系”,即:会前联系,通过视察和调查,听取选民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会后联系,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人代会精神;经常性联系,随时了解社情民意,对社情民意全面分析后,提出有理有据的建议,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及时交有关部门研究处理。(襄阳市襄州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尹荣华,东津镇人大办公室 何海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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