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荣获“2011-2015年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

02.12.2016  01:33




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委法治湖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和省普法工作办公室《关于通报表扬2011-2015年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鄂普法办[2016]19号),省法院被评为“2011-2015年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

  2011-2015年,全省法院先后有124个集体、81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其中,省法院和咸宁中院被评为全省、全国优秀公务员集体,“刘汉、刘维涉黑案”承办人员入选“2014年度中国十大法治人物”,刘汉、刘维案和蒋洁敏案入选“2015推动中国法治进程十大案件”,获得的荣誉和受到的表彰层次前所未有。省法院全体干警将一如既往继续支持普法工作,不断开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为全省的普法工作作出新贡献。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