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急之下欲服毒 倾情调解免悲剧——宜城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件

12.12.2016  23:33

近日,在宜城法院郑集法庭法官陈万里的主持下,成功调解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件,有效地避免了一场突发性悲剧事件的上演。

2016年7月24日下午2时30分,郑集镇张营村村民张某驾驶一辆电动三轮车从集镇上回家,途经本村村民杜某门口的路段时,不慎将站在路边的杜某挂倒,造成杜某肋骨骨折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张某及时下车查看杜某伤情,并拨打了120急救车将杜某送至宜城市人民医院治疗。住院期间,张某为杜某治伤先行垫付了两千多医疗费并在医院护理了杜某多日。杜某共住院15日,花费医疗费9342.30元。后因双方多次协商赔偿款无果,2016年11月22日,杜某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张某赔偿其因交通事故受伤后的医疗费9342.3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250元、护理费2125元,共计12982.3元。

宜城法院郑集法庭受理此案后,详细了解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发现双方当事人不仅是同村村民,还是未出五服的亲戚。于是,主审法官陈万里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并以这种亲情为突破口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

11月28日,双方当事人按照法官的通知要求到庭接受调解。调解中,被告张某虽然承认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但称自己已丧失劳动能力,无力赔偿,表示只能拿出三千元赔偿款,多的部分自己死也拿不出来。说到激动处,张某忽地从自己衣兜里拿出一瓶百枯草农药欲自尽。就在张某拧开盖子的一瞬间,主审法官一个箭步跃上夺下农药。在安抚张某平静下来后,主审法官以换位思考法去开导张某,并教育张某作为一家之主、作为一个男子汉,要对家庭负责,不能视生命为儿戏。通过主审法官晓之于理、动之于情、明之于法的说服教育,张某终于认识到了自己过激行为是不可取的,表示再想办法筹三千块钱。以上的场面不仅惊吓到原告杜某,也让其受到启发教育。同时,杜某表示看在亲戚的份上,考虑到张某家境的确困难,愿意接受张某六千元的赔偿,对其余的部分自愿放弃。双方达成协议后,被告张某立即联系自己的亲属送钱过来,当场将赔偿款交付给原告杜某。

至此,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一周内调解结案。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