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全省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为法治湖北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省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
11月29日上午,省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2021年第14次集中学习,传达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时代加强和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关于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 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及《法治湖北建设规划(2021—2025年)》《湖北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研究贯彻落实的意见。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最高人民法院两个《意见》从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就新时代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和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进行了部署,是人民法院的重要工作指导和遵循。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通过的“一规划两方案”,明确了我省依法治省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路径和工作要求,为全省法院做好下一阶段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法院要把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法院《意见》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全省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为法治湖北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的工作部署,强化使命担当,细化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投身法治湖北建设,不断开创新时代全省法院工作新局面,为我省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贡献更大司法力量。
省法院党组班子成员、厅级干部,省纪委监委驻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及省法院相关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来源:宣传处 责任编辑:柯学文 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