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城区法院少审庭帮贫困儿童圆求学梦
王娟与前夫三年前离异,法院判决女儿小梦(化名)跟随母亲生活,由其父亲每月支付生活费400元。王娟一直没有固定工作,平常靠居委会的接济勉强度日,今年年初在熟人的帮助下找了份清洁工的工作,每月工资七百元,但患有红斑狼疮,经不起长时间的劳动。6月份因天气炎热加上过度的劳累,王娟病倒在地,无法继续工作,生活来源面临着断流。小梦学习优异,今年在瓷器街小学毕业后,经过小升初考试,被襄阳市三十五中优录。但接到录取通知后脸上的喜悦转瞬间又变为愁容,家里经济条件捉襟见肘,连小梦平时所穿所用都靠别人接济,更无力承担高额的学杂费用。无赖之下,王娟将小梦的父亲起诉到樊城法院,要求追加抚养费和学费。
该院少审庭法官焦建林在了解到这种情况后,迅速联系小梦的父亲,但是其表示现在正在广东打工,暂时不会回来,并拒绝透露住址。开学日期将近,却又找不着被告,案件难以送达,少审庭的法官们也十分为这对母女着急,于是先后找了该院院领导商议对策。该院院领导对此事高度重视,并表示一定要尽全力保障孩子顺利就学,先免除其诉讼费用,同时给相关单位发司法建议寻求援助,若不成功可适当给予司法救济以保障其学业。8月18日,少审庭庭长蔡永红与承办法官焦建林分别向区政府、教育局、妇联、三十五中各送达一份司法建议书,建议有关部门对小梦的上学费用予以减免和援助。
8月27日,市35中校长通知王娟,同意对小梦的学杂费予以减免,她29日可以直接带着户口本和录取通知书来报名。
(襄阳市樊城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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