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鄂法院审理大要案成样板 审结重大职务犯罪案件

30.01.2016  15:30

昨日,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说,去年,我省法院审理重大职务犯罪、大要案数量为历年最多,成为全国办案样板。襄阳、宜昌、咸宁、汉江等地圆满完成蒋洁敏、李春城、王永春、郭永祥等重大职务犯罪及50多起指定刑事大要案的审判工作。

报告显示,去年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525383件,审、执结433907件;省法院收案7959件,审、执结7355件。其中审结一审刑事案件35766件,判处罪犯43918人。审结各类商事案件98293件,标的额1057.91亿元。针对建筑、民间借贷、劳资纠纷、企业破产重组等案件激增的情况,运用司法手段稳妥处理,努力帮助企业化解风险。审理的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组案,化解了60多亿元的债务危机,避免了公司走向破产清算。

链接>>> 湖北法院这些工作成全国样板

·武汉中院审理的“朗力(武汉)注塑系统有限公司与天地国际运输代理(中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入选“全国法院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八大典型案例”。

·武汉中院审理的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与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等侵害音乐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诉前禁令纠纷案,入选“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

·省法院二审的湖北工业大学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奖励、报酬纠纷上诉案、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与武汉滚石娱乐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覃德元与宜昌市知识产权局等不服专利侵权行政处理决定纠纷上诉案等3案,入选“中国法院五十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武汉海事法院办理的“三湖蓝宝石”轮系列扣押案、巴拿马天裕轮船有限公司申请扣押“姗妮1号”案,入选“全国海事法院船舶扣押与拍卖十大典型案例”。

·省法院行政庭办理的江城乐业公司诉宜都市人民政府行政合同及行政赔偿二审案,入选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十大优秀裁判文书。

·5个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文化创建示范单位。

·27个集体和42名个人分别获得全国优秀法院、全国先进工作者及全国法院办案标兵、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

·在全国率先制定《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扩大规范化量刑的罪名和刑种,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

·武汉法院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开展刑事案件速裁改革的试点法院,通过一年多的试点,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平均办理期限为7天。

责编: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