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召开公正审理涉台案件新闻发布会
据介绍,近三年,湖北全省法院审结涉台案件268件,其中民事案件262件、刑事案件2件、行政案件1件,执行案件3件;受理各类涉台司法协助案件539件,其中文书送达共计523件,调查取证共计16件。
在涉台案件审理中,湖北法院立足两岸关系和谐发展大局,公正、高效、妥善审理好每一起涉台案件。一是扩大管辖法院范围,方便台胞就近诉讼。湖北高院在走访台胞、台企过程中了解到,一些台胞、台企要求就近管辖,以方便诉讼。2014年5月,经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同意,湖北高院在全省各中级法院放开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管辖权。目前,除铁路运输中院外的15个中院都具有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管辖权,台湾同胞在湖北各地都可以就近诉讼。二是发挥监督指导作用,提高涉台案件质量。为确保涉台案件文书质量,湖北高院实行涉台文书专门审核制度,规范了全省法院涉台文书的格式,避免出现不应有的瑕疵,确保了涉台案件的文书质量。每年都举办全省涉台民商事审判业务培训班,对全省法院涉台审判队伍进行系统的专门业务知识培训,提升司法能力,努力让法官适应审判新形势。三是规范统一司法协助,保证诉讼顺利进行。湖北高院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规范全省法院涉港澳台司法文书送达有关事项的通知》,建立了三级法院涉港澳台司法协助送达网络,确保了涉台司法协助工作的高效、有序,为台胞在湖北省及台湾地区顺利进行诉讼提供了有力保证。2013年,湖北高院被最高院评为“涉港澳台司法协助工作先进集体”。四是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做好权益保护工作。湖北高院定期就贯彻实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情况进行自查、总结,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接受省人大的监督。2014年8月,该院专门向省人大常委会作了《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律法规有关情况的报告》,切实保护台胞合法权益。
新闻发布会上,省法院公布的5起典型案例分别是侵害伊能静肖像权、名誉权纠纷案、湛喻晴诉荆州精湛机械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林不治等诉荆州全益成机械有限公司、荆州主力和精机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湖北襄阳樊城区法院协助送达台湾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送达文书案、亚洲船务代理公司申请扣押“麦加利马”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