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规范执行年”活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
4月11日上午,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规范执行年”活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省法院分管执行工作的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田昌兵就“规范执行年”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省法院执行局局长刘勇主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向“切实解决执行难”更高目标迈进的要求,针对第三方评估和最高人民法院巡查指出的问题,全面部署从今年4月开始在全省三级法院开展“规范执行年”活动。
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对此次会议高度重视,专门作出重要批示。游劝荣院长批示:“规范执行年”活动,是省法院党组研究决定在今年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它是周强院长宣布“基本解决执行难”阶段性目标如期实现后,湖北法院推进执行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构建长效机制的重大举措,是一项打基础、管长远的工作。望全省法院执行干警继续发扬顽强拼搏、攻坚克难的精神,再接再厉、久久为功,认真总结经验、补齐工作短板,采取扎实有效措施,着力推进规范执行,注重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努力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为不断提升我省执行工作水平,努力向“切实解决执行难”更高目标迈进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田昌兵副院长就开展“规范执行年”活动强调:一是要真重视。“规范执行年”活动是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让当事人在司法活动中有更多获得感的重要措施,是“基本解决执行难”活动的有效延续。全省各级法院党组特别是一把手必须对开展此项活动予以高度重视,分管同志要加强协调,立、审、执各部门同志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二是要全面推。要研究制定契合本地实际的“规范执行年”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做好任务分解,明确责任主体;要以加强监管作为规范执行的重要抓手,实现执行工作的精细管理,推进执行案件的分类管理,加强案件信息的集中管理,狠抓执行案款的规范管理,强化执行过程的监督管理;要抓好“四个结合”,展示规范执行成效。三是要求实效。要大员上阵督落实,多管齐下抓落实,检查督导促落实。
省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杨源俊宣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规范执行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省法院执行局全体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中、基层法院分管执行工作的院领导和执行局长、全体执行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柯学文 张心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