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召开专题会议全力推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

29.05.2014  03:03

        湖北法院网讯(作者  宣传处)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推进《湖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努力打造全国最优法治环境,省法院于5月8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力推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鲁志宏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群星主持会议,刑三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执行局、研究室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传达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专题询问工作的部署要求,听取了《条例》实施以来各业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的情况,并研究部署了下一步工作。

        鲁志宏常务副院长在讲话中指出,发展环境是地方竞争力的核心因素,发展环境的好坏与人民法院能否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有很大关系。近年来,全省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紧紧围绕服务保障“五个湖北”建设大局,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加大服务企业、促进经济发展的力度,为推进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作出了应有贡献。他强调,在下步工作中:一是要继续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绝不懈怠。为优化我省经济发展环境,省人大专门制定条例,充分体现了党委、政府、人大对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视和决心。当前,湖北正处于“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发展关键时期,人民法院有大量工作可做,而且于法有据,责无旁贷,要深刻认识打造“全国最优法治环境”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提升工作能力,更加自觉、更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工作。二是要积极履行职责,加强沟通。要积极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认真思考审判执行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关系,着力服务金融市场健康发展,着力服务创新发展战略,着力维护生产经营秩序稳定,着力化解涉企矛盾纠纷。主动将工作置身于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提升地方核心竞争力、促进区域经济和谐发展中去,切实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完善与企业的沟通交流机制,更深入地了解企业的司法需求,为企业提供有的放矢的服务,帮助指导企业遵法守法、合法经营。三是要认真梳理工作成效,积极公开。要对法院贯彻落实《条例》以来的工作成效进行认真梳理,总结经验、分析不足,积极主动地接受省人大的专题询问。要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将法院的工作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充分展示法院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努力和贡献。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