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法院全力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
7月10日,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司法保障的十条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报全省法院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的工作情况,并公布相关典型案例。
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新闻发言人田昌兵介绍,该《意见》以十个条目,从防范化解三大风险、营造精准脱贫良好环境、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推动构建多元共治格局等四个方面,对全省法院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提出了具体要求。《意见》制定出台后,省委书记蒋超良作出重要批示,肯定了省法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责任意识,并希望全省法院切实抓好《意见》落实工作,为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贡献司法力量。
据了解,近年来,根据中央、最高人民法院、省委的工作要求,湖北法院围绕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全省法院多措并举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等犯罪,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妥善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加强金融审判工作,妥善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房地产开发等风险高发领域的案件;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大力推行“道交一体化平台”、促进形成化解矛盾的整体合力。加大民生权益保护力度,营造精准脱贫良好环境,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全面构建环境司法保护体系,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服务和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加强环境资源审判的三个规范性文件,指导全省法院为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积极探索推进环境资源审判机构专门化建设,加强环境公益诉讼审判工作,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机制,推进环境资源案件“二合一”“三合一”审判模式试点,成立环境资源审判专家库,推动构建环境资源保护联动协调机制,取得了积极进展。
十大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领域典型案例,涉及非法经营、网络诈骗、合同纠纷、贪污受贿、不履行渣土管理法定职责、挪用特定款物、不正确履行水行政监管法定职责、水污染责任纠纷、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纠纷以及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
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张乐喜、民一庭庭长杨文雄、宣传处处长程勇、刑一庭副庭长黄琦雯、民二庭副庭长李小丹和研究室副主任程皓参加此次新闻发布会,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责任编辑:颜晶晶 李珮珮 李恋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