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把学习贯彻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审判执行工作成效——省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12月6日下午,省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2021年第15次集中学习,围绕深入学习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开展专题学习和研讨交流。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是在我们党走过百年光辉历程的重大时刻、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召开的一次具有重大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全会最重要的成果是审议通过了《决议》。《决议》是一篇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牢记初心使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是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行动指南。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决议》的形成对推动全党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的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在党成立一百周年的重要历史时刻,在党和人民胜利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正在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重大历史关头,全面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对推动全党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的伟大胜利,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会议强调,要从历史与现实相统一的维度来认识制定第三个历史决议的重要意义。在我们党的百年历程中,曾经有过两个历史决议。1945年,党的六届七中全会通过了《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这两个历史决议均形成于党的事业发展的重要节点,诞生在全党团结统一的氛围之中,在我们党的历史上对推进和引领党的事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现在,党和国家事业大大向前发展了,党的理论和实践也大大向前发展了。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决议》则在系统总结党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事业发展进程、理论创新和创造成果的基础上,着重总结和聚焦的是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实现了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识的新升华,形成了新概括。
会议指出,《决议》全面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围绕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科学回答了一系列方向性、根本性、战略性重大问题,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为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再创伟业、续写荣光提供了根本遵循,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牢记初心使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是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行动指南。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决议》强调确立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心愿,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具有决定性意义。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的重大政治任务,深刻领会十九届六中全会的重大意义,增强学习贯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学习活动,带领全省法院干警全面系统学、联系实际学,吃透精神、领会实质、把握精髓,切实增强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责任感、使命感。要把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到人民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坚决把党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紧密围绕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努力提高队伍素质能力,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审判执行任务,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检验学习贯彻成果,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贡献更高水平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覃文萍,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田昌兵,省法院党组成员、省纪委监委驻省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李文涛,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群星作了专题发言,交流了学习体会。省法院刑一庭、刑二庭、民四庭、行政庭年轻干警代表进行了交流发言。
省法院其他院领导、厅级干部参加会议,省法院相关内设机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来源:宣传处 责任编辑:柯学文 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