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公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经逐级民主推荐和认真审核,并经省法院党组集体研究,现将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5日至2021年11月11日。公示期间,可通过短信、电话、书面举报等方式向省法院政治部反映情况。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应提供具体事实和线索。为便于组织调查核实,反映问题的同志请署(报)真实单位和姓名。
举报电话:13628687598 027-87220138
附:2021年度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公示名单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1年11月5日
2021年度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公示名单
一、全国法院先进集体推荐对象(7个)
1、大冶市人民法院殷祖人民法庭
2、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
3、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4、郧西县人民法院香口人民法庭
5、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法院城南人民法庭
6、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7、宣恩县人民法院李家河人民法庭
二、全国法院先进个人推荐对象(8名)
1、聂南山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综合处干部
2、鲁晓敏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技术处副处长
3、丁 鹏 云梦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
4、明延发 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5、周 欣 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法官助理
6、雷姣姣(女)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何店人民法庭庭长
7、张 茂 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法官助理
8、金 红(女)襄阳铁路运输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
来源:政治部 责任编辑:柯学文 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