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硚口法院依法强制腾退法拍房 新房主时隔6年拿到房屋钥匙
市民廖女士6年前司法拍卖购得一处房屋,因受到前房主的干扰,一直无法搬入,被迫在外租房住。近日,硚口法院为了保护廖女士利益,对房屋依法采取强制腾退。本报记者随法院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见证了腾退的全部过程。
新房主无法入住法拍房
2013年,因债务纠纷,赵某位于武昌的一处房产被法院依法查封。2014年8月,案涉房屋连续经三次拍卖,最终以130万元的成交价格被市民廖女士购得。
购得法拍房后,廖女士依法办理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并准备入住。但这时,赵某的妻子郑某突然来到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认为案涉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执行个人债务不能处置夫妻共同财产。经硚口法院一审、武汉中院二审,均驳回了郑某的执行异议。
原房主拒不腾退,让廖女士花钱买的房子住不进去,廖女士无可奈何,只好租房居住。
法院认为,案涉房屋登记在赵某名下,法院执行时对执行财产的权属进行了形式审查,可以认定该房屋系赵某个人财产,即便其妻郑某有异议,法院在执行后也已经为郑某保留了一半以上的拍卖款约65万元,没有损害其合法权益。同时廖女士花钱买房却住不进去,严重影响了司法拍卖的公信力。
鉴于此案的实际情况,硚口法院在武汉中院的指导下做了诸多工作,但郑某依然我行我素。
为了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尊严,切实保护司法拍卖活动中买受人的合法权益,今年10月,硚口法院依法通知赵某和郑某,并在房屋所在小区张贴了公告,要求他们限期腾退。郑某却连续多日到法院反映情况,拒不听从法院的劝解疏导。
法院依法强制腾退房屋
3日早上8时许,记者跟随30多名法院工作人员来到腾退地点。上午9时,在被执行人所在单位、相关街道和社区以及物业公司共同见证下,腾退开始。
执行法官敲开了房门,郑某和赵某并没有出现在腾退现场,屋内只有一名自称是郑某与赵某债主的男子,在法官向其释明法律规定后,虽不情愿,但这名男子也收拾起了自己的物品。之后,法官指挥搬家公司的工人将室内的家具、电器、杂物等打包装车运到指定位置暂存。
上午10时许,购房6年不能顺利入住的廖女士来到了楼下,看见房屋正在腾退,激动不已。中午12时,房屋腾退成功,房屋钥匙被交到了廖女士的手中。“感谢法官!6年了,终于有了一个结果!”
昨日,廖女士给法院打来电话,再次对法院的工作表示理解与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