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依法处置一起寻衅滋事、恶意哄闹事件
15.05.2015 15:13
本文来源: 湖北法院
经查,舒某是某区法院审理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的当事人。法院认为,被告舒某因生产销售不合格的预制板,造成原告房屋损害,应此判决舒某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18万余元。2012年3月案件宣判后,舒某在法定上诉期内并未提出上诉,但认为自己不该赔钱,于是5月7日前往武汉市法院信访,要求重新审理案件。接访法官在向舒某详细了解情况后,发现该案不仅一审判决已生效,且已超过申请再审期限,于是向其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告知其应向审理案件的区法院提出再审申请,由原审法院审查后决定是否再审。但舒某不听法官的释法,不接受法官提出的合理建议,在信访大厅做出过激行为,严重扰乱了信访大厅的秩序。
在该院羁押室,法官依照程序对舒某进行询问。法官当场向舒某出示了信访大厅监控录像和执法记录仪记录的法警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的视频。在进一步确认舒某寻衅滋事、恶意哄闹、扰乱信访秩序的行为后,该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维护人民法院申诉信访秩序的意见》第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舒某司法拘留七日的处罚决定。
本文来源: 湖北法院
15.05.2015 15:13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